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开江县甘棠镇甘棠社区卫生室)
来源: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06 16:16:08   浏览量: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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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当事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1

开江县甘棠镇甘棠社区卫生室

1.未对医疗废物登记;2.重复使用未消毒的体温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警告

2023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