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汉县卫健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以五大举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明确目标任务。自开展专项以来,县卫健局召开了卫健系统动员部署会议,下发了《宣汉县卫生健康系统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成立由局长、书记任组长的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强化督导检查。卫健局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实地看、查阅资料和反馈意见等方式,4月份、7月份分别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及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行动情况、危化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汛期安全等重点内容进行检查督导。针对检査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进行反馈,要求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
强化应急值守。结合汛期和夏季雨水量大,气温升高、火灾荷载增大、致灾因素增多等灾害防控特点,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定期研判本系统重点安全风险,研究制定对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由局每日值班人员负责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局主要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接到事故或救援报告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并根据层级管理原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逐级上报详细信息。
强化责任问责制。坚决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因工作不重视,开展专项行动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