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计局,达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卫办发〔2018〕6号)和《达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达市卫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经达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我市共有19个项目获准为2018年第二批达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对项目的实施提出如下要求。
各项目主办单位务必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培训内容和缩短学时,确保培训质量。严禁对未参会者和未完成培训者授分。要完整保存项目资料,随时备查。项目举办结束后1周内,写出书面总结(包括项目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授分情况等)上报我委科教科。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习。
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