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母婴安全工作,有效保障我市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根据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我市母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母婴安全保障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明确职责任务,突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转运、救治工作。全市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产儿科急救工作,抓好产儿科急救的关键环节,周密部署,实行分级责任制,层层落实,职责到人,确保节日期间产儿科医疗安全保障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落实危急重症救治演练
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产儿科急救工作正常运行,全市所有助产医疗机构请务必在春节前组织院内开展至少1次产儿科急救演练,特别要突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医疗机构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和参与演练,要通过演练来检验产儿科绿色通道是否畅通,发现薄弱环节,积极改进,充分做好产儿科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准备。2018年2月12日前,全市所有助产机构要将产儿科急救演练的方案、演练标准、演练病案、演练总结报送至当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我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急救演练情况进行抽查。承担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任务的达州市中心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将演练开展情况上报市卫计委。
三、落实孕情报告和追踪制度
(一)全市所有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首诊妊娠筛查责任,要落实好孕产妇“五色”管理,对筛查为“橙、红、紫”色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家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要做好假日期间的孕情监测工作,对已到预产期的孕妇要进行追访,特别是高危孕妇,要动员其提前入院,保证在病情变化时能得到及时的救治。达州市妇幼保健院要摸清辖区内节日期间分娩情况及高危孕产妇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全市医疗保健机构的高危孕产妇管理督促和指导,确保母婴安全。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对辖区内的孕产妇再次进行筛查、评估、追踪,发现有妊娠合并症或妊娠异常情况,应及时明确诊断,对不能确诊的要及时会诊或转诊,不得擅自截留高危孕产妇,对高危孕产妇要加强管理,及时追踪。市、县两级指定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科学安排院内床位,及时收治转诊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确保救治中心职能职责得到落实。
(二)市中心血站和各县(市、区)储血点要全力配合做好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工作,优先保证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用血及血制品的需要。各县(市、区)储血点应至少备有“A、B、O、AB”型红细胞悬液和血浆,最少储备量根据各储血点具体用血情况确定。达州市中心血站负责市级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的血液及成分血供给和调度。
(三)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确保辖区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好孕早期、中期、晚期的健康管理,特别是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的健康检查工作。要加强与各镇(街道)流动人口管理站和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掌握流动孕产妇和外出务工返乡的流动孕妇孕情信息,发现高危流动孕产妇要及时追踪,确保母婴安全。
四、加强产儿科急救环节管理
各助产机构要按照产儿科急救管理要求,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准备。要确保急救药品、血源、医疗设施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等处于24小时应急功能状态,市、县两级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助产机构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相关产科急救物质的储备。
各医疗保健机构要重视节日期间的胎儿宫内评估和新生儿病情评估,对有危险因素的要及时转诊住院或呼救;发现高危和危重孕产妇或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进行会诊或转诊,按照就近就急原则及时转至指定的急救中心,杜绝发生医疗延误,并立即向单位领导、辖区妇幼保健院和产急办汇报情况。
五、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
(一)各助产医疗机构要做好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的值班安排,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合理安排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值班,确保一旦发生产儿科危急重症,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遵照三级急救网络流程,当各县(市、区)级急救中心遇到危重孕产妇抢救需要援助时,请直接向达州市中心医院、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总值班呼救(市中心医院:2122222,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122489,2350052);其余各医疗保健单位遇到危重孕产妇抢救需要援助时,请直接向各县(市、区)级急救中心呼救。
(二)请达州市中心医院、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务于2018年2月12日前将春节假日期间应急值班领导安排及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值班安排电子版上报至市卫计委基妇科。
联系人:达州市卫计委基妇科 杨 晨
联系电话:213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