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推进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我委于2017年7月1日启动了以“宣传《中医药法》、传播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为主题的《中医药法》宣传月活动,即在7月1日—7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培训、中医药公益活动、“走进中医馆 感知中医药”中医馆开放活动、《中国居民中医药养生保健素养》宣传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中医药法》社会知晓率,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基本常识,营造了“政府重视中医药、扶持中医药,百姓信任中医药、依靠中医药”的良好氛围。
《中医药法》从提出立法到正式立法,前后历经33年,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根本大法,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中医药法》的实施对我国中医药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必将促进中医药事业规范发展。
7月1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制作了《中医药法》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发放了《中医药法》宣传资料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宣汉县、大竹县开展了中医义诊、《中医药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7月1日当天我委联合市中心医院开展了《中医药法》宣传和中医义诊活动,省中医药管理局杨正春副局长莅临我市宣传活动现场,亲切慰问了义诊专家,并对我市《中医药法》宣传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