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事指南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23 00:00:00   浏览量: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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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事指南

1、承办学会名称:达州市医学会

2、服务事项:履行政府职能,面向社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3、办理时限: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到最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需60天。

4、收费范围:面向社会收费

5、收费依据:《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制定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函〔200784号。

6、收费标准:2500元/例 (7人以下);3000元/例 (9人以上)。

7、办事流程: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法院或医患双方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患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医患双方自收到医学会的受理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