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提升工程“十二五”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总结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实施情况,根据《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提升工程“十二五”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6〕22号)文件要求,按照《关于实施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达州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达州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二五”总结评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目的
全面评估提升工程“十二五”期间的实施效果,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制定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提供依据,推动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
二、总结评估组织
总结评估工作由各地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总结评估内容
(一)组织实施情况。对提升工程《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提升工程组织领导、政策措施制定、4项指标完成、9项主要任务落实、提升工程重点项目执行、对提升工程投入(含2012-2015年各县(市、区)二级投入)等。
(二)取得成效。重点分析中医药服务可及性、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惠民效果等,以实施前后对比的相关数据、图片等资料来反映提升工程实施进展和成效。
(三)工作经验和亮点。充分挖掘辖区内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重点是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认真查找辖区内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和困难问题,并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在评估了解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现状基础上,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中医药诊疗模式创新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有关要求,提出“十三五”期间本地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四、总结评估步骤
(一)县级总结评估。各县(市、区)开展自评并填报提升工程“十二五”实施情况填报表。
(二)市级总结评估。我市将根据各县(市、区)级评估情况完成市级总结评估报告,并将总结评估报告等材料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
五、总结评估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总结评估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总结经验、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各地要进行认真总结,真实反映提升工程“十二五”期间实施进展和成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各地要按要求将总结评估报告、工作经验和亮点材料、提升工程实施照片等材料(见附件1)一并于2016年3月20日前报送我局中医科。
联系人:付丽彬 联系电话:2106032
电子邮箱:27761572@qq.com
附件:1.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上报材料明细
2.提升工程“十二五”实施情况填报表
3.达州市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补充报表
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局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附件1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上报材料明细
一、县级总结评估报告(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二、工作经验和亮点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一)撰写参考主题
1.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和贯彻落实
2.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3.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
4.通过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师带徒等形式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素质
5.鼓励和吸引中医药人员到基层服务的政策机制和具体举措
6.推广和应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7.实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8.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9.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10.加强基层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
11.强化基层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
12.推动中医药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13.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其他方面
(二)撰写要求
1.请根据所在地区已开展的工作实践,参考所列主题,总结其创新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做法应具体明确,经验应有推广和借鉴价值,注意区别于一般的工作总结。
2.各地至少形成1篇经验总结和亮点材料,每份经验和亮点材料限2000字以内。
三、提升工程实施照片(电子文档)
(一)内容主题
各地提升工程9项主要任务实施情况,主要有以下主题:
1.国家、省(区、市)领导视察调研
2.启动、现场推进、签约等会议
3.县级中医医院改扩建或新建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
5.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与推广
6.全科医生培训、名老中医师带徒、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医药继续教育等人才培养
7.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8.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
9.提升工程其他亮点和特色
(二)报送要求
1.各地报送不少于18张照片,内容至少涵盖6个主题。
2.照片内容应重点突出工作场景和实施前后对比变化,反映提升工程的惠民、利民、便民效果。
3.照片应标有图注(时间、地点、人物或简介),格式为JPEG(3MB以上)或TIFF(10MB以上)。
4.照片由各地卫生计生部门收齐后发送我局中医科。
四、提升工程“十二五”实施情况填报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该表格请县(市、区)进行填报并由我局汇总后报送省局。
五、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补充报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二五”
实施情况填报表填报说明和要求
一、本填报表供国家、省、市(地)级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分析本级“十二五”提升工程建设成效,开展总结评估使用。县(市、区)未填报部分,各级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在汇总分析本级数据过程中,可向本级卫生计生统计部门协调提供。
二、表中所提“全科医生”,包含取得全科医生证,以及接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但尚未调整执业范围的医师。
三、表中所提“中医药技术方法”,是指《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中的针刺、艾灸、刮痧、拔罐、中医微创、推拿、敷熨熏浴、骨伤、肛肠、其他类等10类中医医疗技术以及中药饮片等。
四、表中所提“预防保健服务”,是指中医药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服务。
五、表中涉及填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相关数据,如系同一机构挂两块牌子的,仅选择其中一个机构类别进行填报,不得重复填报数据。
六、表中涉及选择“是,否”的,请在“是”或“否”上打“√”。
七、请各县(市、区)在填报数据前,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和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缺项。若表中相应指标没有数据的,请在相应表格中填写“无”。
八、表中所填的数据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
九、本填报表纸质版由县(市、区)级卫生计生部门加盖公章后和电子版一并逐级上报,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收齐审核确认后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