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对我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任务安排,2015年我市将对1000例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该项目已于5月全面启动,目前已完成403例,预计年底前将全面完成任务目标。
为方便贫困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治疗,我市各地均设有该项目定点医疗机构,贫困白内障患者须出具当地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贫困证明,由残联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患者到各项目定点医院进行手术。该项目按照成本核算的方式确定手术费用,由省级财政补助每名患者1000元,省防盲办统一提供人工晶体,同时结合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等经费与补助,协调使用各类防盲资金,力争做到该项目救助患者费用全免。
该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委对各定点医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方面,要求各项目定点医院眼科医护人员均要参加白内障手术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保证手术人员基本素质过关、技术水平过关,将手术并发症和术后不良反应控制到最小幅度,保证手术治疗的安全和效果。另一方面,要求严禁出现安装进口晶体、超出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等现象,确保该项目的公益性,切实惠及贫困白内障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