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要求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01 00:00:00   打印本页
字号:

2015年: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2014年: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2013年:逐步完善人口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适应我国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动趋势,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012年: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2011年: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2010年: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2009年: 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2008年: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