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传统医学师承
和确有专长考核的通知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09〕55号),我省2015年在进行中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的同时,试点开展藏医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前满3年的;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的;
4.指导带教老师是在四川辖区内合法的执业中医师。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包括中医和藏医。
二、考核方式、内容及时间
考核方式及内容:严格按照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一)师承出师考核
考核时间:2015年6月20日—21日。传统医学师承统一集中到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确有专长考核
考核中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1.综合笔试时间:2015年6月20日。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州);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临床实际本领考核需在2015年5月20日前完成。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考核地点需符合国家医学考试有关要求。
3.2015年同时启动藏医确有专长考核工作。藏医确有专长考核按照《四川省传统藏医学师承出师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川中医药办发〔2015〕11号)执行。考核地点设在甘孜州和阿坝州,其它市(州)有参加藏医考核的,可与甘孜或阿坝州中(藏)医药管理部门联系参考。相关考核程序和要求参照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进行。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30日。请户籍在我省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核准指导老师或医疗机构执业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名;不接受跨辖区报名。
四、申请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附表1);
2、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5、学历或学力证明;
6、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附支撑材料原件);
7、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作为指导老师的证明;
8、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合格证明材料。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表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申请人所在地区(县)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以上当地的中医(民族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证明材料格式和内容(附表3)。
五、其他说明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它形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的,将取消本考试项目一至三年的考试资格。对已经取得相关证书的,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确认无效,收回证书。
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师承人员和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3、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附件1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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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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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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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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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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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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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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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主要 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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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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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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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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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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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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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档案存放单位、 地址及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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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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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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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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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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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学习(工作)单位 |
肄 毕 业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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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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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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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老 师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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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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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老 师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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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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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主要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学术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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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老 师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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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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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中医药行政部门复核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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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4.个人简历应从小学写起。
附件2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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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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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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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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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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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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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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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主要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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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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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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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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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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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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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地址及邮 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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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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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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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 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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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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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学习(工作)单位 |
肄 毕 业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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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技术专长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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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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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设区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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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4.个人简历应从小学写起。
附件3
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证明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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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证明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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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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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电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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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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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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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证明人技术专长评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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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证明如有虚假,我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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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证明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