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9 00:00:00   浏览量: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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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办,达州经开区爱卫办:

    2015年4月是我国第27个爱国卫生月,根据省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川爱卫办〔2015〕6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活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中国。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是国务院时隔25年再次出台的指导爱国卫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义十分重大。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意见》和2015年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广泛、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和政策环境,协调发挥好电视台、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利用社区专栏、组织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印发宣传画等,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地要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开展“三清一绿”工作,即清理垃圾、清洁水体、清除死角和绿化环境。结合我市“五治”工程和文明劝导活动,动员各部门和单位的广大党员干部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三清一绿”实践活动。

    (三)开展病媒生物消杀。结合春夏季传染病和虫媒传染病鼠疫、乙脑、疟疾、登革热等重点疾病的防控工作,集中统一开展一次灭蚊、灭鼠活动。全面开展“四害”孳生地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传播网络,制定科学防控方案。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形成专业防控与群众参与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

    (四)开展春季全民健身活动。结合春季气候转暖,群众户外活动增多的时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开展健康教育,推广传统中医养生健身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活动要求

    各地要认真组织,制定活动计划,邀请党委、政府领导带头,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各卫生县城(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要率先垂范,切实搞好爱国卫生月活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宣传推广;对组织不力、工作应付的要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取得成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将活动情况于5月11日前报市爱卫办。

    联系人: 李建辉

    联系电话:2124732

电子邮箱:1187696447@qq.com

 

 

达州市爱卫办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