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的通知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0 00:00:00   浏览量: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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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委直属单位: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09〕5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中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9〕12号)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达州实际情况,现对我市2019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前满3年的;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的;

4.指导带教老师是在四川辖区内合法的执业中医师。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包括中医和藏医。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4月5日。请户籍在我省(或有我省长期居住证明)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核准指导老师或实践医疗机构执业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名。不接受跨县级区域报名。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提交材料清单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附件1);

2.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5.学历或学力证明;

6.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附支撑材料原件);

7.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作为指导老师的证明;

8.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合格证明材料。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提交材料清单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申请人所在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以上当地的中医(民族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证明材料格式和内容(附件3)。

四、考核方式、内容及时间

考核方式及内容: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藏医确有专长考核按照《四川省传统藏医学师承出师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川中医药办发〔2015〕11号)执行。

(一)师承出师考核

1.综合笔试考核时间:2019年5月30日。传统医学师承综合笔试考核统一在成都集中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时间:2019年5月31日。传统医学师承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统一在成都集中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确有专长考核

中医和藏医确有专长考核,考核中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1.综合笔试考核时间:2019年5月30日。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核地点设在我市,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时间: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由我委或市中管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负责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藏医确有专长考核地点设在甘孜州和阿坝州,如我市有参加藏医考核的,经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汇总后报我委或市中管局,由我委或市中管局负责与甘孜或阿坝州中(藏)医药管理部门联系参考事宜。相关考核程序和要求参照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进行。

五、相关说明与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宣传,在考核报名工作开始前,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文件通知等多种方式在辖区内进行公告,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于4月6日前将经审查后的出师考核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材料纸质版和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上报我委,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二)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它形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的,取消本考试项目一至三年内的考试资格。对已经取得相关证书的,由省中管局确认无效,收回证书。

(三)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于4月10日前将本次传承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报名工作情况总结报我委。

(四)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师承人员和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考核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实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仅作为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依据,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的准入依据。本次考核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制订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以及《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而举办的考核。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做好考试政策解读工作,提醒报名本次考核的考生,认真阅读重要提示并签名确认(附件5)。


咨询电话:0818-2106032

 



附件: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3.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4.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汇总表

5.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重要提示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13日


附件1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从事主要

职业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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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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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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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工作年限

 

   

   

 

指导老师

通讯地址

 

指导老师主要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学术专长

 

   

  

 

 

 

 

   名:

        

核准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各市州中医药行政部门复核意见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