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卫生计生委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边公开情况表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05 00:00:00   浏览量: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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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边公开
达州市卫生计生委(盖章)                                                                                                                                                                                  (第23  201782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20170829043 达州市达川区达州柳阳医院医疗污水设备形同虚设,废水不达标排放。 达州     本案由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杰挂牌督导。2017830日接件后,达州市卫生计生委成立了以唐志坤主任任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1.达川柳阳医院位于达川区石桥镇达巴北路420—432号,是在场镇居民楼基础上改建而成,业务面积约2800平方米。2016317日取得由原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3MA62E3KP6T),20161020日取得达川区卫计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DY38126751172111A1001),核准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编制床位40张,201711日正式开诊营业。
    22016823日,该院取得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达川柳阳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达市环审〔201621号)。2016820日,该院与山东同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购销合同,开工建设污水处理系统,919日完工,201711日运行使用。
    32017524日,该院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四川新瑞鑫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新瑞鑫环验字(2017)第05051],监测结论为废水监测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2预处理标准2017622日,达川柳阳医院向达州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受理并于623日在其官网进行了公示。
    二、现场调查情况
    12017830日上午11时,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院污水处理设备正在运行,污水处理加药台账和每日自检记录完整。调查人员通过对医院污水出水口进行快速检测,显示结果为:总余氯≤0.5mg/LPH值为7。该院使用的污水处理设备为二氧化氯发生器,医疗废水处理使用的是盐酸和氯酸钠,从201711日运行至今,该院分四批购进盐酸共800千克,分三批购进氯酸钠共775千克,20171月至8月共使用盐酸、氯酸钠各720千克,2017522日安装污水处理系统专用电表,截止830日共计用电450度,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与工作台账记录相符。
    22017830日上午12时,调查组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进行了污水采样,2017831日达川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达川柳阳医院医院污水检测指标当中排污口(一次)氨氮为19.8mg/L、排污口(二次)氨氮为19mg/L,超过15mg/L的标准值,虽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但不符合表2排放标准。原因是达川柳阳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中活性污泥加入量不足所致。
    392日上午,该院实有病人数为34人,在达州市环保督办组现场督察时,发现该院二氧化氯发生器无法开启。经查是因电压不稳、电路保险丝被烧断导致二氧化氯发生器停运。医院随即更换保险丝,二氧化氯发生器恢复运行。
    4.该院未设置污泥干化池。医院运行至今未进行污泥清运,污泥拟采用吸粪车处理消毒后,送垃圾填埋场。
    一、处理情况
    (一)立案查处
    1.达川区环境保护局对达川柳阳医院医院污水超标排放予以立案查处,处罚款154.68元;对该院试生产期超过3个月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予以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0000元。
    2.达川区卫生计生局对达川柳阳医院二氧化氯发生器停运,予以立案查处,处罚款5000元。
    (二)立即整改
    该院已于201792日上午按照达川区环保局的要求采取了整改措施,在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重新添加了4吨活性污泥,用于降低医院污水中氨氮的含量。
    (三)责令限期整改
    责令达川柳阳医院立即联系有资质的污水处理公司在930日前对医院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改进,同时做好医院污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保养,确保医院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和医院污水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责任人:杜成英,达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柳阳医院)
    二、回访情况
    201783019时,调查组在对达川柳阳医院周边10户居民进行了走访,了解和收集周围群众意见。10户居民反映达川柳阳医院污水处理未对他们的生活居住环境造成污染。201792日上午,调查组对该院进行现场回访时将处理情况和整改方案对周边群众进行了通报,群众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
达川区卫计局、达川区环保局启动问责程序,区卫计局对达川柳阳医院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名执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写出书面检讨;区环保局对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名执法人员批评教育,责成其写出书面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