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15〕4号)要求,我市拟在近期向省爱卫会提交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材料。为全面完成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所需资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市创卫办负责代市政府起草达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申请、达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汇报材料,负责收集申报材料所需相关信息资料,并装订成册。
二是各牵头部门负责完成达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工作汇报材料,汇报内容及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达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汇报材料任务分解表》。汇报材料要有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或主要措施和创建成效,并在汇报材料中要全面体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提到内容、数据和要求的完成情况。
各市级部门要对照国卫标准所承担的任务,完成本部门的专项工作情况材料,交由牵头部门综合。各区要分别对照各专项工作汇报内容,拟写出本辖区的各专项工作汇报材料,交由牵头部门综合。
三是各相关部门负责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1个必备条件的达标资料,同时将有关佐证文件或资料一并报上。其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达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1个必备条件达标情况确证任务分解表》。
四是各相关部门负责完成达州市城市建成区本底资料。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完成全市和达州城市建成区的基本情况(见附件3《达州市基本情况》)。
2.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完成达州城市建成区所含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名单(见附件4《达州城市建成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城乡结合部)名单》)和达州城市地图(最新版)。
3.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完成达州城市建成区内集贸市场名录(见附件5《达州城市建成区农贸市场名录》)。
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完成达州城市建成区公共厕所的名录(见附件6《达州城市建成区公共场所名录》)。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完成达州城市建成区餐饮业名录(见附件7《达州城市建成区餐饮业名录》)。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完成达州城市规划图,负责牵头与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收集市政府出台有关达州城市规划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厕所、停车场、洗车场、体育健身设施等)建设规划的规范性文件。
7.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爱卫办)负责收集市、区两级爱国卫生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包括爱卫会成立文件、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文件、爱卫办设置及人员编制文件和爱卫办工作人员花名册(见附件8《达州市、县(区)爱卫办职工花名册》)。
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爱卫办)负责收集市政府出台的爱国卫生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省爱卫办命名的卫生城市(县城)、乡镇的文件。
9.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收集市人大或政府出台有关达州城市管理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10.市商务局负责收集市政府出台有关达州城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完成达州城市交通地图(最新版)。
12.通川区、达川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并积极提供所需相应信息和资料。
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指定专人,所需资料数据截至2020年底,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市创卫办。
联系人:唐超英 电话:13551451601
QQ邮箱:332547390@qq.com
附件:1.达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汇报材料任务分解表
2.达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1个必备条件达标情况
3.达州市基本情况
4.达州市建成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城乡结合部)名单
5.达州市建成区农贸市场名录
6.达州市建成区公共场所名录
7.达州市建成区餐饮业名录
8.达州市、县(市、区)爱卫办职工花名册
9.申报材料联络员统计表
达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专班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