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 2021年秋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9-30 17:03:55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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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2021年秋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为切实抓好我县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营造校园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卫生条件,保障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严防范秋冬季传染病在学校暴发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2021年秋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大队对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我大队共出动车辆28台次,执法人员123次,对全县146所中小学校及14所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情况

认真组织学校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办疾控函【2021455号)和《四川省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加强与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督部门的协作,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结合国家“双随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冠疫情防控、传染病制度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开展了监督检查。一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即入校(园)时、入校(园)后对管控、应急处置、应急物资、应急预案及实操演练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学校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落实情况:即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时间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防控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即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的卫生许可证办理、供管水人员的健康管理、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和检测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少数学校校门口1米线不清晰,进入校内个别人员未佩戴口罩,未测温、扫码;二是少数学校无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复课证明查验记录;三是个别学校消毒药品存在过期;四是有一所学校自建集中式供水未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四、监督处理情况

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1所学校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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