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当事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1
达州禾平精神病医院
1.未落实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研究机制的院感防控机制,未开展非定点医院主要负责人每2周1次自评、每月1次院感防控专题会。
2.有部分医务人员新冠核酸检测间隔时间7天,未落实“医务人员每天抽查20%,确保以科室为单位每天都有人员核酸检测”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