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托幼机构的监督管理,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于2022年3月至4月对市直管托幼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托幼机构传染病(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访及复课证明、师生结核病筛查、室内通风消毒、疫情报告、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设置、防控物资储备、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托幼机构开展卫生自查给予了监督指导。
本次共检查市直管托幼机构51家,其主要存在部分托幼机构卫生管理机构不健全、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不充足、观察室设置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及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体检项目不齐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切实整改到位。
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了托幼机构在卫生保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提高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检查指导临时隔离室设置情况 检查托幼机构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