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托幼(育)机构进行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的方式,重点对托幼(育)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幼儿因病缺勤追踪工作开展情况、卫生消毒制度执行情况、机构工作人员和新生的健康体检情况、保健室的规范设置以及托育机构备案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托幼(育)机构能够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制定托育服务相关制度,规范机构管理,但个别托幼(育)机构存在晨午检记录不完善、卫生消毒流程不规范、未按照要求开展空气质量检测、卫生设施设置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给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8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下达卫生行政处罚。下一步,大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托(育)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机构,依法查处,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婴幼儿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