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2-27 18:20:49
  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21号)要求,我委定于2017年2-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1.《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公布实施以来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依法履职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与协调保障、健康教育、传染病监测预警与预防控制、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措施及相关制度的落实、医疗救治、监督执法等方面。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艾滋病防治条例》。

  1.《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依法履职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与协调保障、宣传教育、预防控制措施和“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医疗服务和监督执法等方面。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单位依法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实验室的设立与管理、实验室感染控制和监督执法等情况。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协调与保障、相关配套文件制定、宣传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及“一案三制”建设、监测预警与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及相关制度落实、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队伍建设、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能力,规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督执法等情况。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五)《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1.《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以来地方配套文件和建章立制情况。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监督机构等单位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协调与保障、相关配套文件制定、经费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宣贯工作开展情况、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执法等情况。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落实《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六)《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1.《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以来各地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依法依规履职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与协调保障、宣传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导检查,卫生执法部门监督执法以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试行)》中学校晨检、午检、缺课追踪、校医配置、入学体检单等是否涵盖结核病相关检查内容,医疗机构诊断报告及时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疫情通报情况等相关内容。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对象及范围

  市本级、各县(市、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

  三、工作部署及要求

  (一)部署阶段(2月)。各地要制订本辖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由综合监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检查整改阶段(3-5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监督检查内容进行自查,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和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总结上报阶段(6月)。请各地、各单位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送至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我委将对本次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予以通报,并适时对部分县(市、区)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1日


主办单位: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蜀ICP备18026540号 网站标识码:5117000033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