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17-02-14 01:05:43


粟议权委员:

  你在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发展民营医院的建议》(第16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民营医院建设发展,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我市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达市府办〔2013〕17号),市卫计委也印发了《关于印发达州市社会办医促进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达市卫发〔2015〕2号),并于2016年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破除阻碍社会办医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截至目前,我市社会办医院88家,门诊部及诊所939家,总床位4874张,社会办医得到长足发展,社会办医水平不断提高。在人才政策支持方面,2016年3月7日,我委联合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保险协会共同印发了《达州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达市卫办发〔2016〕52号),本着从上向下、从城市向农村、从集中向均衡流转的原则,该实施细则对我市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注册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截止目前,通川区、达川区、大竹县已有14人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手续,该实施细则的出台为我市民营医院发展提供了人才政策保障。在监管方面,我市把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对民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开展质控检查、评估和审核,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民营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

  您提出大力发展民营医院的建议,在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方面很有价值和针对性。我们将结合下一步医改工作,在充分采纳您意见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以引导和扶持民营医院健康发展。

  一、规范、高效、透明审批医疗机构

  一是严格审批。2016年我委共新批准设置民营医院18家(不包括县卫计局审批的机构),全部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严格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把好医疗机构准入门槛。

  二是加强规划政策指引。进一步开放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出台了达州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规划为民营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符合准入条件的社会资本。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和特许医疗服务规模。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吸引社会资本有针对性地投向医疗健康服务业领域。

  三是简化和下放审批事项。进一步向各县(市、区)放权,简化医疗机构的审批程序,增设了公示程序,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提供更宽松便捷、透明公开的行政审批环境。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依法执业。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及医务人员执业的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作用,实现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管的规范化、常态化,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是加强财务和价格监管。督促民营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公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对执行明码标价及相关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保障患者群众的利益。

  三是加强内涵建设。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重视公益,专注慈善,主动参加抗震救灾、防盲助残、对口支援等工作,在群众中建立良好的口碑。引导民营医院注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鼓励和支持民营医院开展等级医院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有4家民营医院通过二级乙等医院评审。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支持委属公立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机构通过组建医联体、派出管理和技术团队、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政策扶持

  我委编制印发《达州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达市卫办发〔2016〕237号),把“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每千常住人口1.5 张床位对社会办医进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类别等限制,优先设置非营利性和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作为规划基本原则之一。按照该规划,至2020年,全市民营医院可新增床位数为4900张,鼓励社会办医高端化、专科化、规模化、城郊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医政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王曙光

  联系电话:0818-2106067

  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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