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油山委员:
你在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提高医保基金效率的建议》(第16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门诊诊疗纳入统筹范围的问题
现行的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城镇居民医保也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成年城镇居民110元/人/年、在校学生和非在校少年儿童90元/人/年的标准记入社会保障卡,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
部分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为了医保报账,将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疾病纳入住院治疗的现象客观存在,占用了医疗资源,浪费了医保基金,造成了社会不公。提案中关于将门诊诊疗纳入统筹范围的建议意见很有见地,国家人社部也将加强个人账户管理、推进门诊统筹工作纳入了深化改革计划。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安排部署,学习借鉴其他市州经验,深入调研,精心测算,多方沟通,制订实施个人账户管理改革方案,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系统研究控费措施的问题
目前,我们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了总额预算控制,对35种日间手术执行按病种付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将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按病种付费,将慢性病实行按人头付费,将精神病等病种实行按床日付费,同时执行分级诊疗制度、签约医生制度,采取多种手段解决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问题。
三、关于加大对医院稽查的问题
目前,我市出台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正在试运行医保智能审核系统,拟订联合监管制度,组建联合监管队伍。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加大对医院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信息化水平,坚决查处骗取医保基金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同时,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6〕58号)精神,新农合工作将整体移交到人社部门,关于新农合管理的具体事宜,人社部门将作具体安排。我委也将此提案移交人社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农合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就医负担。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达州市卫计委基妇科 文祖学
联系电话:2130540,18982818889
联系人: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 袁昌国
联系电话:3322252
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