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等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脱贫攻坚中医疗扶贫工作的建议》(第19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脱贫攻坚医疗卫生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6〕61号)要求,深化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全面落实精准识别的医疗扶持、全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保险、六项补充医保扶持、分级诊疗、控制医疗费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就医社会公示等“八个100%”,确保95%以上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慢性病门诊维持诊疗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努力实现贫困患者重大疾病县外住院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主要的措施有: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一是100%免费参加医疗保险。从2017年起,在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时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和市财政给予补助,确保参保率达到100%。
二是实施“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不缴纳住院押金,与医疗机构签订费用结算有关协议,将其医保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交由医疗机构代为保管。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等各类经费保障机构直接结算,100%建立“一站式”报销服务流程。
三是实施“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县域内住院费用全报销救助、医药爱心基金和重大疾病扶贫基金的顺序,实施医保扶持予以保障。力争实现脱贫人口患重大疾病个人费用“零支付”
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
一是严格规范职业操守。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关心、体贴贫困患者。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过度医疗,导致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的,将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收治医疗机构和签约医生的相关责任。
二是严格实施分级诊疗。乡村医疗机构切实承担卫生“守门人”职责,能有效诊治70种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解决70%左右的贫困患者看病就医问题。县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临床诊疗能力,进一步依靠上级专家会诊和远程医疗,能有效诊治200种常见病、多发病和中等程度疾病,确保95%以上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就医。省、市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远程医疗、对口支援、会诊查房等技术支撑力度。完善贫困地区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责任,严格转诊程序,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实用技术推广,进一步解决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品种过少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在520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将305种省级补充药物纳入基本药物合理用药考核范围,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可从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35-40%的非基本药物,合理扩大基层用药种类。严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配送行为监管,保障基层药品供应。
三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全面落实医疗费用控制定期通报、约谈制度和医疗机构处方、医嘱、检查单点评制度,落实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杜绝大处方、滥检查、挂床住院、压床治疗等过度医疗行为,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全市从2016年9月起,禁止7个县(市、区)辖区内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对贫困患者使用自费药械,严格控制使用“贵重”药品和进口高值医用耗材;禁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对贫困患者使用自费和“贵重”药品、耗材。严禁医疗机构产生不合规医疗费用,产生的所有不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三、关于加强医疗服务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市本级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市中心医院业务综合楼项目2017年底全面完工,2018年投入使用;市妇幼保健院西外新院(市妇女儿童医院)项目2017年底主体完工,2018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下达的6个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实现全面开工;力争国家项目储备库的16个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尽快立项建设。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对尚未建设的村卫生室,由市、县两级财政集资建设,到“十三五”末,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加强达州市主城区医疗卫生建设规划,在通川区马踏洞片区、莲花湖片区、韩家坝片区,经开区长田坝片区,达川区二号干道分别规划医疗卫生建设用地,规划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肿瘤、眼科、康复养老等专科医院。
二是积极引进培育优质医疗资源。依托我市与四川大学校地合作,引进华西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和先进管理经验,按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新建华西医院达州分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水平。出台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引进社会资本在我市新建一批高水平、高层次的民营专科医院;提升现有民营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培育3-5家二级民营医院。培育优质公立医疗资源,提升市级公立医院专科专病治疗水平及疑难重症救治能力,强化达州市中心医院作为川东区域医疗中心和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川东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的功能定位;全市县级综合医院全部建成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其中百万人口大县综合医院建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力争创建1-2家三级中医医院;建设一批省、市级重点专科,力争创建1-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
三是鼓励支持中医药康养服务发展。支持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通川区中医院等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养服务,开设老年病科和老年病房,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联合举办以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养老为主的康养基地。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间合作,建立健全康养协作机制,运用中医药技术开展医养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设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药诊室。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中药材种植、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观光旅游等为一体的康养旅游基地,打造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医疗和中医养生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四是全面提升疾控、妇幼和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百万人口以上县(市、区)疾控机构达到三级乙等标准,百万人口以下县(市、区)疾控机构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推进精神卫生机构建设,2018年全市建成一所三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2020年全市所有县(市、区)设置或明确一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严防重大疫情暴发流行,降低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县级妇幼保健院全部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进一步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有效控制或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市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标准;财政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基建设备和日常运行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单独核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推开,探索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市、县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会诊系统,提高基层诊疗水平。
五是切实加强卫生计生人才建设。加强“领军人才”培养,每年选送5名学科带头人或后备人才到国外深造。实施“精英”培养计划,选送50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到清华大学、四川大学等省内外知名院校学习提升。强化专科梯队培养,选送100名骨科、心内科、心外科、超声科和消化内科等重点学科人才到省内外知名医院培养培训。加强管理人才培养,选派100名卫生计生管理干部到清华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进行医院管理MBA培训。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用三年左右时间,面向全国医学名校名院,为三级以上医院引进硕博以上人才300名,其中博士以上人才不少于10名。充实基层人才队伍,用三年时间基本补齐乡镇卫生院空缺编制,补充800名专科以上学历医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关于强化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的问题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6〕58号)精神,新农合工作将整体移交到人社部门,关于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政策调整的事宜,人社部门将作具体安排。我委也将此提案移交人社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就医负担。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卫生扶贫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达州市卫计委基妇科 文祖学
联系电话,2130540,18982818889。
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