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才代表:
你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切实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建议》(第18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医院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场所,医院的医疗秩序、医院的合法权益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近年来,由于医疗纠纷造成医患之间矛盾加剧,导致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伤害、医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此,我市卫计、公安、司法等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务人员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机制。明确医院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定期安排布置和检查落实安保工作,完善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巡逻值守和安全检查等安保责任制,细化分解,逐层分解,落实到人,布置到位,全市医疗机构已经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安保工作责任机制。
2.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等9部委《关于印发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4号)和《四川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委结合达州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达州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同时,我委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安全防范制度建设,严格安全防范措施,配齐配强保安人员,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等关键部门加强巡查守护,确保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3.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我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要求,切实加大涉医违法犯罪打击,在5家公立医院设立了警务室,在达州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建立起了120、122、110联动平台,对医院报警求助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决制止。同时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秩序维护,在重点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实现24小时全天候、无缝隙防范,出动警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打击、依法查处“医托”、“号贩子”,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4.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树立人身安全意识。
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三好一满意、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等活动,医院管理得以强化,医疗行为明显规范,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全市广大医务人员保持着高尚医德和良好服务态度,为广大患者及家属服务,增进医患之间彼此理解和信任,医疗纠纷数量呈现明显减少态势。同时加大典型事迹宣传力度,弘扬高尚医德,传递行业正能量,加大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教会医务人员正确掌握自身防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技巧和方法。
5.建立第三方调解渠道,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大调解体系建设和全市医疗纠纷的处置现状,2013年,我市成立了市、县(市、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达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将人民调解和议论责任保险引入医疗争议预防和处置当中,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理赔机制在全市已经建立并得到有效运行。
二、我委将积极吸纳您所提出建议开展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提高对涉医违法案件特别是暴力伤医刑事案件危害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预见性,制定暴力伤医案件的预防处置机制和预案,构建防控工作新格局。
2.进一步建立高效调处医患纠纷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的调解作用,投诉必管、投诉必复,让患方有表达合理诉求的平台和快捷、畅通、高效的调解渠道。
3.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夯实基础狠抓源头,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
4.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枳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主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努力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
5.严格依法惩处各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机构稳定。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对待涉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果断处置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医政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王曙光
联系电话:0818-2106067
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