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12-28 01:09:10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7〕36号)精神,扎实推进《“健康达州2030”规划纲要》各项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促进大健康与大扶贫、大生态、大旅游融合发展,以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改革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做到健康发展优先规划,健康政策优先保障,健康投入优先安排,健康问题优先解决。

       ——坚持改革创新。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通过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构建全民健康服务新模式。

       ——坚持公益公平。以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坚持共建共享。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推进健康达州建设的强大合力,倡导健康维护人人有责,实现人人重视健康,人人追求健康,人人享有健康。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全民健身制度,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体育健身服务,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健康城市建设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健康水平全面提升。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完善,公共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人员配备全部达标。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结核病发病率降至58/10万以下,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成效进一步巩固。人均预期寿命达77.3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3‰、7.3‰、19/10万以内。

        ——健康生活方式基本养成。全民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合理膳食知识全面普及,科学膳食习惯进一步形成;控烟限酒全面推进,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200万人以上,逐步实现生活体育化、体育生活化。

        ——健康服务与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7张、2.7人、3.3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3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完善,形成“15分钟城市社区医疗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医疗健康服务圈”,逐步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下降1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8平方米,人均非标准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平方米,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

        ——卫生与健康体制机制全面完善。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完成,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全面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生产流通管理更加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民医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取得进展。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供应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与健康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全面到位,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健康环境持续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78.2%;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8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森林覆盖率达60%。

        ——健康产业加快发展。全面建立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健康养生、健康医药、健康医疗、健康养老、健康食药材、健康运动产业全面发展,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全域旅游、康体运动全面融合,形成一批业态好、档次高、发展能力强的健康产业,满足群众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

       二、主要任务

       (四)全面提升公民健康素养

       1.普及全民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你我他”活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全面树立正确健康观。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推进机制,逐步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依托,深入开展以健康讲座、健康咨询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普及公民健康基本知识和技能,逐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爱卫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培育良好健康行为。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广泛宣传适合不同人群的膳食指南,加强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推行营养标签。全面推进控烟履约,推行无烟社区、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无烟家庭创建,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强化性健康知识和毒品危害宣传教育及行为干预。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所有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爱卫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五)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市疾控中心在已达三级甲等标准基础上,继续巩固和加强疾控能力建设,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疾控机构达到三级乙等标准,通川区疾控中心达到二级乙等标准,其他县级疾控机构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完成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达到三甲标准,各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加强血站建设,市中心血站达到四川省血站建设基本标准,完善全市无偿献血网点,实现县(市、区)献血场所全覆盖。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促进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卫生机构合作,市级建成一所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常住人口超过50万且市级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市、区)设置或明确一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其他县(市、区)至少在一所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进一步规范急诊急救管理,以强化农村急救网络建设为重点,持续加强我市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4.强化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度融合,各级财政、医保部门要落实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精准判断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预防干预措施。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制度,探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式服务工作机制,逗硬绩效考核,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经费,提高项目实施机构的积极性和项目实施效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寺庙活动,做实做细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均等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5.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艾滋病监测检测、规范随访服务和抗病毒治疗;加强肺结核病人早发现和规范治疗;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强化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源头治理和防范境外输入。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高血压、恶性肿瘤等慢性病早期筛查、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完善随访服务和康复指导;加强精神病疾病防治,做好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管理,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心理康复服务;继续巩固地方病防控成果。〔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6.维护重点人群健康。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逐步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早诊早治,实施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障生殖健康服务的可及性、连续性、规范性,围绕全生命周期,整合孕前优生和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内容,加强儿童疾病防治,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育健康全程服务。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范围,全面实施农村学龄前儿童营养餐计划。关爱青少年健康,巩固完善农村中小学校医全覆盖运行机制,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加强近视、肥胖及常见病防治。关注流动人口健康,以在城镇稳定就业、长期居留和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残疾预防,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7.加强卫生应急急救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卫生应急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全域旅游发展相配套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体系,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紧急医学救援管理机制和以陆路救护为主,水上、空中协同配合的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全面提升紧急医学救援现场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长效机制。建立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的卫生应急急救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

        8.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妇女儿童医院建设,将市妇幼保健院建成集妇幼、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和区域妇幼医疗中心。建立通畅完善的高危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新生儿科;市、县、乡、村四级全面开展规范化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和能力全面提升,孕前优生检查全覆盖,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9.加强采供血服务管理。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各县(市、区)固定献血屋、储血点建设;完善无偿献血宣传招募长效机制,确保献血率达到7‰、固定献血者达60%以上;强化血液质量体系建设,保障血液质量安全;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监督管理,推广合理用血新理念;健全血液预警机制,加强血液应急储备库和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确保全市临床血液供应与安全。〔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红十字会、市财政局〕

       10.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按照职责分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组织开展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活动。〔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安全监管局、达州水务集团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1.加强职业病防治。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护的宣传活动,提高职业病防范意识。建立多方参与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强化源头治理,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和检测评价制度。建立市级职业病诊断、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机构,推进职业病体检、诊断、鉴定、救治、康复规范化服务,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制度。加大职业病监管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监督执法,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实施重点监管。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实施职业卫生“黑名单”制度,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实现粉尘和毒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控制,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分别达到85%、80%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卫生培训率、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均达到90%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以上,重点职业病风险监测覆盖各县(市、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职业健康检查形成体系,一般性职业健康检查不出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六)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12.建设川渝陕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按照我市“四川东出北上综合交通枢纽和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持续推进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将达州建设成川渝陕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在综合医疗救治、疑难重症救治、中医医疗、妇幼健康、精神卫生等五个方面达到区域领先水平。到2020年,新增3家以上三级医院,三级医院数量达到9家以上,人均优质医疗资源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医疗技术水平处于川东北领先地位。〔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13.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整合各级各类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建立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科学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等专科医院,重点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建设。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成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14.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规范诊疗行为,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强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市县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健全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持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护理在提升医疗质量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提升临床专科整体服务能力,增加优质医疗资源总量。合理调配诊疗资源,推行日间手术,加强急诊力量,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和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创建。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5.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床位使用率,稳步推进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在城市新区建设和老区改造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移交当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将村卫生室(站)建设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场所建设统一规划,完成提档升级,整合公共资源,发挥综合效用,满足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

        16.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积极支持民营医院建设发展,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行业指导。在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进一步消除社会办医的体制机制障碍,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强规范管理、指导监督和服务监管,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行为,促进社会办医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健康发展。支持培育现有优质民营医院提档升级、上等达标。〔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全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完善运行机制,拓展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完善远程医疗收费结算管理、业务流程、质量控制等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质医疗资源和区域重点学科(专科)优势,为群众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七)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

        18.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引才自主权,按需用编,自主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由用人单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聘用。建立健全卫生引才奖励办法,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就业及入学。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采取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允许医疗机构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其薪酬、待遇等由聘用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解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9.加强卫生人才培养。每年至少选派100名县级医院业务骨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助理)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定期选派市级医院专家到县级医院开展义诊、讲学、科研等活动。积极争取国家、省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名额。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执业资格考前培训。开展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培训,保持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大力实施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基层公共卫生骨干人才培训,每年选派县级公共卫生业务骨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妇幼保健、医学检验等公共卫生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半年到1年。〔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加强卫生人才学历提升。通过选派进修、基地培养、院校联合、对口帮扶等形式,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鼓励基层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到省内医学高等院校及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学历提升。完善村医培训进修制度,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每年对所有在岗村医免费培训不少于4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达到70学时以上;每年遴选优秀村医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修学习,提高疾病初步诊查、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诊疗、康复指导及护理服务能力。到2020年,县级公立医院45周岁以下执业医师80%以上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60%以上医疗技术人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所有村医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八)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1.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机制体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壁垒和障碍,健全区域医疗协同发展机制,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渠道。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落实首诊负责制,增强急诊急救、二级以下医院常规手术、妇产科、儿科、中医和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差别化支付政策,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引导患者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流动。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建立分级诊疗网络体系,全面实现分级诊疗流程明晰、双向转诊通畅格局,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居民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之间的良好服务关系。〔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聘任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健全医院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财务资产管理、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提高运行效率。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3.完善全民医保体系。统一城乡基本医保制度,进一步扩大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院覆盖面,提升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可及性;实现所有统筹地区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基本解决跨省异地就医的即时结算问题。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实施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体制,实现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保险有效衔接。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政策和机制,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4.强化药品器械保障。建立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诊断试剂、二类疫苗集中采购使用监管机制。鼓励优先使用基本、低价、国产药品、耗材、设备、试剂。在公立医院继续实行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坚决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市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5.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发挥人大、政协监督推动作用,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及专业化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联动响应的监管机制,实现医疗卫生行业全要素、全流程监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九)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26.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动中医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综合诊疗区(中医馆)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药设备的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到2020年,中医类医院标准床位数达到每千人0.8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98%以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市建成100个中医药工作示范乡镇,16个省级及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特色专科)。鼓励举办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7.建立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体系。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费用的报销范围,适当提高报销比例,鼓励医疗机构开展非药物治疗,提高非药物治疗在临床治疗中的比例。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8.深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技术挖掘,加强对传统制药、炮制技术的继承研究和对民间中医药诊疗技术挖掘、整理、利用。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开展基层中医药师带徒,遴选中医药专家培养中医学术继承人。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建成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5个;吸引、鼓励各级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中医药骨干人才。〔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深入实施医疗健康精准扶贫

         29.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建立完善支援、受援双向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医务人员支援服务和在贫困村的工作经历与业绩贡献作为其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传帮带”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支援机构传知识、传技能、帮机构、带学科、带个人、带团队,促进受援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观念得到更新、能力得到提升、业务得到发展、管理得到改善,群众健康获得感得到增强。本土医疗卫生人员能够满足当地群众医疗卫生服务。发挥市医学会组织协调作用,做好市级临床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0.全面实施健康保障精准扶贫工程。强化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实施“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确保95%以上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就医。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个人自费不得超过10%的政策规定。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且影响其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整合资金给予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由医疗机构垫支的政策范围外的合规费用由当地财政予以兜底解决。〔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

       (十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31.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县、乡、村群众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县县有综合性公共体育场馆、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乡乡有篮球场,村村有公共健身场所或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乡镇和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基本完成县(市、区)“一场一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居民健身设施。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力争每个乡镇建成一个5人制足球场。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健身休闲场地和健身步道。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利用率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文体广新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32.形成全民健身新时尚。发挥各级体育组织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服务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丰富的生态山地资源,以打造独具特色的户外运动为目标,大力发展山地户外运动和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广泛开展健身跑、太极、健身气功、徒步、骑行、球类、广场健身舞操等群众健身活动。创新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对中小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推动校园足球、篮球、健身操等体育运动开展;加大对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支持。大力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体育活动。发挥各级体育协会积极性,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开展与农耕相结合的乡村健身活动。将8月定为全民健身月,每四年举办一届达州市运动会暨全民健身运动会。广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育健身竞赛活动和“工间操”活动,将机关单位开展职工体育健身活动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干部职工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锻炼时间。各级政府定期举办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运动会及年度体育比赛等赛事。到2020年,实现“日日有健身、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的全民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市民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3.加强科学健身和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宣传推广“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健身一辈子”和“日行万步路,夜读十页书”理念。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免费为城乡群众提供体质测定、健身指导。创新健身指导服务模式,有条件的县(市、区)建成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推动多功能健身中心建立。逐步建立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实现全民健身科学化。加强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为基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志愿指导服务,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编制科学健身指导丛书和健康手册,构建覆盖全市的科学健身指导网络。增进人群心理健康,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制定针对性心理健康服务策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康复网络,严格执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制度,加强患者管理。全面落实救治救助政策。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70%、50%。〔牵头单位:市文体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二)广泛实施“食在达州”健康促进行动

        34.打造健康餐饮业。支持建立绿色原辅料基地,开展特色菜品评选工作。积极参与川菜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推动形成涵盖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多层次、结构完善的川菜标准菜系。研发和推广具有达州特色的新菜品。加快健康餐饮产业升级,推动餐饮企业加速转型,打造健康放心品牌餐饮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5.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业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放心餐饮工程,推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火锅底料、酸菜类调料等具有四川特色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立覆盖城乡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大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大力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

        3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重点水系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河湖管理综合执法监管,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加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抓好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提高空气质量监测预警能力,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空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控工矿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绿色食品。加强饮用水、空气、土壤、公共场所及特定场所的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建设,强化人体生物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绿色生态修复,全面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保护重要天然湿地,推进重要人工湿地建设。加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等保护。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体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

        37.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达到全市县城(乡镇)数的5%以上,省级卫生乡镇、村覆盖率分别到达60%、50%以上。探索开展健康城镇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和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重点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五治办”〕

        3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要求,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有关改革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强化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程监管,严格落实药品GLP、GCP、GMP、GSP等管理规范,突出强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和高风险药品的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四)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

        39.大力发展健康旅游产业。发挥达州资源优势,推进生态文化体验、避暑度假养生、休闲观光度假、温泉水疗养生等业态发展,加快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打造达州康养旅游品牌。到2020年,健康养生产业体系基本完善,产业园区和基地功能进一步拓展,培育健康旅游产业龙头企业1个。〔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40.大力发展健康医药产业。依托境内自然资源优势和中药民族药产业基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引领的原则,深入实施“培育品种、提升品质、树立品牌”工程。改造提升传统制药行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对重点企业实行精准扶持,促进品种、技术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加强大健康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中药民族药研发及制造,积极发展医疗器械研发及制造,推动医药物流业发展,将达州打造成中药民族药产业大市和产业强市。〔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41.大力发展健康医疗产业。促进社会力量办医,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发展第三方影像中心、检验中心。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到2020年,力争建成1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42.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推动医养一体化发展,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机制,县级以上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老年病院;发展社区和居家健康养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从事健康养老服务。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可采取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依托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幸福院等,开展自助式、互助式养老。促进养老与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43.大力发展健康食药材产业。立足达州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和中药材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一批绿色中药材种植基地,打造“秦巴药库”,到2020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70万亩。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持续优化和改善中药材产业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中药材品质。在充分对接市场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发展1—2个特色中药材主导品种,并逐步建立中药材社会化生产服务体系,进一步带动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经济繁荣进步。〔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44.大力发展健康运动产业。大力推动生态体育公园、体育运动训练基地、山地户外运动基地等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场馆建设和开办康体、体质测定、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运动健身需求。到2020年,体育产业规模达1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文体广新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45.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加强中医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加强中医特色康复能力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和辅具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将卫生与健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全面深化改革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把卫生与健康事业作为优先投入的重点领域,坚持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完善职责明确、分级负担、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筹资金运用,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

       (三)加强综合监管。各级政府要加强卫生与健康领域执法,建立集中、统一、专业、高效的监管体系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建立完善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重点监督抽检网络,大力开展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检查和经常性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文明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完善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卫生与健康领域“黑名单”制度。

       (四)加强督查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情况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督查考评。把履行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职责的情况作为对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不力、工作滞后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坚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在制定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前,开展对健康影响的系统评估,在相关规划、政策、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健康影响监测和健康影响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卫生与健康行业的正面宣传,营造尊医重卫、强身健体的良好风气。加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评选宣传力度,增强卫生与健康工作者职业荣誉感。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从严查处涉医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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