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安委,市食安委成员部门:
现将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食安办〔2011〕17号)和省食安办〔2011〕16号文转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省食安办要求,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市食安委将对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联系电话:2111839,邮箱:dzwsjsjk@163.com。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