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防范和处置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2-23 03:54:18
  

  达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安委,市食安委成员部门:

  现将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1〕26号)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川卫办发电〔2011〕2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防范和处置情况及时报市食安委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主办单位: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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