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2-23 04:10:03
  达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食安委,市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

  现将《省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卫办发电〔2011〕37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近期要组织一次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餐饮服务环节的执法检查,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妥善处置。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禁缓报瞒报,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要及时向市食安委办公室报送。市食安办联系人:孙学万、宋光鼐,联系电话(传真):2111839,邮箱:dzwsjsjk@163.com。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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