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职责梳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1-12-23 04:24:40
  

  达 州 市 卫 生 局

  关于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职责梳理情况的报告

  

   我局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职责梳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336号)文件要求,对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职责进行了梳理,现将梳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责情况

  参照卫生部梳理的职责情况格式表,梳理出“达州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职责概述表(附件1)”和“达州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执法职责具体项目表(附件2)”。梳理内容包括:职责依据、职责类别、职责具体项目、主要内容和底数情况。职责类别分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医疗执法监督、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管理四大类,共15小类。

  二、职责履行情况

  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各类规范性文件和“三定方案”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履职机制,完善履职条件,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履行情况

  达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11年4月22日成立,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局,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7个县(市、区)中,达县、宣汉县、通川区成立了食安委,卫生局承担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渠县、大竹、万源、开江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仍在食品药品监管局。

  我局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方面,一是组织召开了市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州市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二是制定了市食安委工作职责和制度,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协调机制。三是组织和协调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食安委相关成员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张贴公告和印发宣传资料6万余份,培训从业人员3.6万余人次,提供咨询6000余人次,悬挂标语100余幅;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单位1.2万户次,抽检食品样品3939份,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5件。四是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平,副市长杨佳鹏带队检查了达州城区食品安全工作。五是组织开展了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暨食品安全诚信自律承诺活动。六是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今年以来我市食品安全情况汇报。

  (二)卫生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每年对3家职业病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二次以上;全市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共3人;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5家。从2002年开始,每年4月底的最后一周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2009年7月至今组织召开了4次联席会议,制定了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制度。

  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审查。截至2010年底,我市共有放射诊疗机构142家。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根据2010年我市卫生监督监测统计数据信息,截止2010年底,我市纳入卫生监督管理的公共场所共2161户。我市共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9户。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供水单位包括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根据2010年我市卫生监督监测统计信息,截止2010年底,我市卫生监督管理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共有344户。

  消毒产品、医疗执法监督管理:对全市的2140家医疗机构和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消毒器械、消毒剂进行卫生监督。组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参与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查处采供血违法行为,打击(非医疗机构)非法采供血行为。截止2011年6月,全市共有血站1家,浆站2家。

  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配合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监督检查。截止2010年底,我市各级各类学校846所。全市8个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都设有专人从事学校卫生工作。

  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疫情控制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保藏等进行监督检查。我市共有2140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7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我市有7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菌毒种保藏。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县(市、区)机构改革尚未全部到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机制还没有完全理顺。二是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办公设施、执法设备较差,亟待改善。三是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力量不足,人员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尽快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机制,确保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工作有效衔接。二是着力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好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三是切实抓好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转变思路,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医疗监管等重点工作。

  

  附件:1.达州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职责

  概述表

  2.达州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执法

  职责具体项目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达州市食品安全协调与卫生监督职责概述表

  
类别 具体项目 主         要         内         容


  

  责

  

  依

  

  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7部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30余部卫生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以及《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100多个卫生部门规章。
“三定”规定 《达州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国务院、中央编办关于食品安全、卫生监督职责分工的有关意见、决定和通知。


  责

  分

  类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信息管理、标准、风险监测评估预警、重大事故督查。
公共卫生监督管理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等。
医疗执法监督 打击无证行医和(非医疗机构)非法采供血工作,依法查处采供血机构违法行为,参与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管理 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完善完善监督机构建设、加强完善监督队伍管理、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指导规范卫生执法工作等。


  管

  对

  象
各类公共场所和机构 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店、影剧院舞厅、体育场游泳池、展览馆博物馆、商场书店以及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等7类28种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母婴保健、采供血、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各类机构以及无证行医场所等。
有关产品或物品 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以及放射诊疗设备等。
各类服务或作业人群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服务业的从业人员。


  责

  性

  质
综合协调 具体监管职责由多部门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协调。主要包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监管执法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承担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责,主要包或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强制以及执法稽查等。
行政管理 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以及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撑能力建设。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这“五大”公共卫生的监管有赖于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作为重要的技术支撑,卫生行政部门对这些机构的技术能力建设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等实施业务管理和指导。



  附件2:

  达州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执法职责具体项目表

  
职责类别 职责具体项目 主要内容或底数情况(截止目前) 主要职责依据  
1、食品安全

  信息管理
1.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政策研究,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制度。 达州市本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已移交至市卫生局。7个县(市、区)中,渠县、大竹、万源、开江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仍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汉县、达县机改完成,通川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工作移交至卫生局,未正式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等
 
1.2建立我市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发布机制,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平台,组织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1.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技术合作项目。  
2、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指导食品企业标准备案 依据《四川省企业标准备案规定》指导食品企业标准备案  
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管理 3.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达州市疾控中心按照规定定期开展食品抽样检查进行风险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3.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3.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3.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4、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4.1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向市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4.2受理与食品安全事故相关的咨询、投诉、举报并及时答复、核实。 按照《食品安全法》地八十条的规定、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相关的投诉举报。  
5、职业卫生

  监督管理
5.1负责对职业病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 每年对3家职业病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二次以上;全市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共3人;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5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5.2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从2002年开始,每年4月底的最后一周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5.3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之一。 2009年7月至今组织召开了4次联席会议,制定了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制度。  
6、放射卫生

  监督管理
6.1医疗机构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审查。 对医疗机构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

  《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6.2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 截至2010年底,我市共有放射诊疗机构142家  
6.3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监管。 截至2010年底,我市共诊断放射性职业病人0人  
6.4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监管 监管内容:放射诊疗许可情况;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情况;患者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新建、改建、扩建放射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情况。  
6.5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监管  
7、公共场所

  卫生监督管理
7.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根据2010年我市卫生监督监测统计数据信息,截止2010年底,我市纳入卫生监督管理的公共场所共2161户。

  2、监管内容包括:(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7.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7.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 1、监管内容:主要对集中空调清洗和卫生学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2010年我市卫生监督监测统计数据信息,我市共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39户
8、生活饮用水

  卫生监督管理
8.1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及其监督。 1、供水单位包括: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

  2、根据2010年我市卫生监督监测统计信息,截止2010年底,我市卫生监督管理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共有344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8.2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1、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组织对饮用水卫生情况进行监测。

  2、摸索工作方式、总结工作经验。
9、消毒产品

  卫生监督管理
9.1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监督。 1、对全市的2140家医疗机构和 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消毒器械、消毒剂进行卫生监督 《消毒管理办法》;

  《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
 
9.2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 2、对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并通报给卫生监督部门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卫生监督  
10、医疗执法监督 10.1组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参与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截止2011年6月,全市共有血站1家,浆站2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单采血浆管理办法》;

  《血站管理办法》等。
 
10.2组织开展查处采供血违法行为,打击(非医疗机构)非法采供血行为。  
11、学校卫生

  监督管理
11.1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1、截止2010年底,我市各级各类学校846所。

  2、全市8个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都设有专人从事学校卫生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
 
11.2组织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11.3对教学环境、生活环境(包括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色设置)进行卫生监督和指导。  
11.4配合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监督检查。  
11.5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12、传染病

  防治监督
12.1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 1、我市共有2140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7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我市有7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菌毒种保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  
12.2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监督。  
12.3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监督。  
12.4疫情控制措施监督。  
12.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保藏监督。  
13、卫生监督

  体系建设
13.1组织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 1、我市已经建立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1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7个,7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均在乡镇设置了派出机构。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13.2加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13.3推进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14、卫生监督

  队伍管理
14.1卫生监督人员资格管理。 我市卫生监督队伍总人数257人,卫生监督员平均年龄39.2岁。学历分布情况是:专科占66.1%,大学本科占11.3%,高中(含中专及技校)以下占22.6%,,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合计占77.4%。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
 
14.2执法着装、标识以及风纪管理。  
14.3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14.4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绩效考核。  
14.5卫生监督队伍惩防体系建设。  
14.6受理涉及卫生监督员的投诉举报。  
15、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15.1负责指导和规范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工作。 1、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和《稽查工作手册》,组织开展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以及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等专项稽查。

  2、组织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若干规定》、《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执法监督制度。
 
15.2组织开展本级和层级卫生监督稽查。  
15.3组织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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