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11月份医改工作任务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11-12-23 16:43:43
  达州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1年11月份医改工作任务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下达2011年11月份医改工作任务,请认真抓好落实,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月度任务完成情况。

  一、各县(市、区)医改工作任务

  1.突出医改重点,主要包括:财政对医改的投入到位情况;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医改宣传。

  2.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工作,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按照全市2011年新农合补偿方案的要求,抓好新农合补偿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率和政策范围内的补偿比。为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积极与市医保局做好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信息联网筹备工作。

  3.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督促在建卫生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进度;推动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活动;抓好县级医疗机构对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援工作和县医院骨干医师到三级医院进修培训;深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完成2011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送培、招生计划,不断扩大基地建设规模;继续抓好2010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落实好2010年参加省级理论集中培训任务。

  4.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好国家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城乡居民健康电子档案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切实做好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按照《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实施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加快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进度;达县加快乳腺癌筛查项目工作进度。

  5.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6.力争完成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竞争上岗并签订聘用合同工作。

  7.按时按质完成医改月报工作任务。加强医改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强化医改宣传。

  二、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医改工作任务

  (一)市委宣传部

  按照《达州市医改宣传工作方案》,督促市级主流媒体配合开展医改宣传报道工作。

  (二)市卫生局

  1.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督查工作:重点是卫生项目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立医院改革。

  2.调研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问题,制定我市《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3.调研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4.加快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出台《达州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及《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意见》。

  5.推进2011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

  6.加强医改信息采编工作,提高医改信息报送质量。

  (三)市发改委

  1.编制“基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急救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工程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争取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方案。

  2.配合做好市精神病医院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衔接工作。

  3.督促大竹、达县、万源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四)市财政局

  1.牵头负责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债务化解工作。

  2.落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3.及时拨付已到位的中央、省财政各项医改补助资金。

  4.督促各县、市、区财政按时间进度落实医改各项补助资金。

  5.做好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6.做好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工作。

  7.抓好医改月报表的按时报送。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做好城镇职工、居民参保工作,11月底完成率底达100%、参保率达95%以上;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学生等人群参保工作。

  2.继续搞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0%;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6陪以上。

  3.积极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在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的同时,要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开展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并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

  4.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5.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大力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

  6.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

  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参保对象就医的一般诊疗费全部由医保报销支付。

  8.强化责任,抓好医改月报表的按时报送。

  (六)市民政局

  对全市一站式服务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县完成年初与医改办签订的医疗救助目标任务,核实医救比例,修订和完善大病专项救助制度,同时继续加强医疗救助制度的宣传工作。抓好医改月报表的按时报送。

  (七)教育局

  对达职院附属医院改制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协调解决改制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改革步伐。

  (八)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加强对基本药物中标配送企业的监管,重点对药品安全示范县(开江县)基本药物监管情况进行督查。

  其他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医改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医改工作,及时上报医改工作信息。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办单位: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蜀ICP备18026540号 网站标识码:5117000033
川公网安备51170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