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聚焦2017年全市实现通川区摘帽、308个贫困村退出、152157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和“八个100%”,力争全市健康扶贫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确保全市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确保2017年计划摘帽贫困县(通川区)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二级水平,每个建制乡镇均有达标卫生院,308个计划退出村均有集体资产达标卫生室和合格乡村医生。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脱贫攻坚期内分批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1.全额补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办理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由扶贫移民部门确定并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花名册,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财政补助70%,县(市、区)财政补助30%,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
2.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组织实施四川省贫困人口就医信息管理系统,对患病贫困人口逐户分类建档,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就医信息精准管理。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优先落实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即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健康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124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5000元/人给予补助,对重症大骨节病贫困患者按700元/人给予对症治疗补助。贫困孕产妇应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危急重症孕产妇确需转诊救治的除外,统筹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等专项经费,实现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超出限价控费标准的部分,由市、县两级统筹兜底解决。(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市残联)
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通过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按照“无病防病、有病管理”的原则,使居民获得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和转诊预约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所有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全报销、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强化基本医保支付主体作用,改进大病保险服务水平,提高保障程度,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将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范围。2017年,在中央和省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增的补助资金中,根据农村户籍参保人数和一定人均标准落实专项经费,按精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配,专项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会、市残联、市保监协会)
4.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责任,规范双向转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控费政策,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门诊患者串换升格住院治疗、压床治疗、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违规行为,产生的所有不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以当地医务人员敬业履职为主,落实多项优质资源下沉至贫困县的措施,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建立省、市级医院接诊贫困患者报告制度,充分告知贫困患者县域内就医所享受到的权利和自身的义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就医。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公示制度,广泛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
1.精准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市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期内每人免费体检一次,2017年为全市425231人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贫困县的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七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水平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和动态更新率。(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
2.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强化7个县(市、区)预防接种工作,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接种证制度。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加强全市传染病的监测,做到年部署、季评估、月分析、日监测。强化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对传染病高发贫困县进行重点督导,督促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防控措施。加强贫困地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2017年,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检出发现数量占全省比例由2015年的4.72%下降至2017年的4.5%。2020年,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检出发现数量占全省比例下降至4.0%。加强贫困地区卫生监测工作,巩固饮用水卫生监测乡镇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3.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指导7个县(市、区)每县培训20名健康管理员。开展针对性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重点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职业病报告率达60%。(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中医药局)
4.强化贫困地区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对标“四好村”评比,在7个县(市、区)全覆盖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贫困地区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落实、人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和健康教育“五进、五讲”活动(“进村庄、进学校、进家庭、进夜校、进电视广播”;“讲卫生习惯、讲疾病预防、讲看病就医、讲减免政策、讲自我保健”),健康教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100%,健康教育村级活动开展率达100%,力争实现户户有一个健康明白人,村村有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管理员,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委农工委)
(三)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
1.强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继续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发病率排名前十位、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确保县级医院对200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率达95%。各县(市、区)要尽早谋划,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脱贫攻坚期内均达到二级以上水平。进一步加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用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措施力度,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聚焦通川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全市308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特别是通川区要确保2017年底通川区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通川区妇幼保健院要达到二级以上水平,每个建制乡镇均有达标卫生院;按照“每个乡建设一所达标卫生院和每个村建设一所达标卫生室”的要求,加快目前还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全市308个计划退出村的集体资产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所有村卫生室有合格村医。(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贫困地区。通过城乡对口支援、集中治疗、远程医疗、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贫困地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公平性、可及性。
聚焦对7个贫困县(市、区)的精准卫生城乡对口支援。强化城乡对口支援的精准帮扶和严格管理,市属三级医疗卫生单位与7个贫困县(市、区)建立“一对一”对口帮扶关系,二级医疗卫生单位与7个贫困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建立“一对一”对口帮扶关系,应派出临床、公卫、管理等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到帮扶机构中长期驻点开展技术指导、学术讲座、管理咨询等不少于2次,免费接收受援县县级综合医院至少3名骨干医师进修学习。突出重点帮扶、精准帮扶,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科建设,重点为帮扶县患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提供精准医疗服务,结合受援医院需求,组团集中帮扶县级医院开展适宜技术不少于3项新技术,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大对口支援人员到岗督查力度,将对口支援与医院等级评审、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医师定期考核、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挂钩,确保精准帮扶实效。
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针对全市贫困人口患病率排名前20类重点疾病,分为一次性救助、不可逆转维持治疗、慢性病需持续救助3类,继续开展分类施治行动,力争年内完成对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先心病、结石病等经卫生计生扶贫医疗专家组评估可通过药物或手术一次性治愈疾病的集中救治。
提高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多级多学科联合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手术示教等业务数量和质量。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会诊量占院外会诊总量的50%。
严格执行贫困地区巡回医疗制度,市、县级每年至少分别开展3次、4次,乡(镇)级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回医疗活动。依托对口支援专家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巡诊、义诊活动要覆盖贫困县所有乡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4.大力实施“三大行动”,促进宣汉县基层卫生履职尽责。在宣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大练兵行动、设备使用率提升行动和健康管理全覆盖行动”。通过远程培训、临床实践、技能竞赛和完善激励配套措施,培训卫生计生人员和业务骨干,全面提高宣汉县乡镇卫生人员医学理论知识水平和基本诊疗技术;采取理论授课、现场考察等方式,培训管理人员,着力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适应现代医疗卫生管理需要。完善宣汉县医疗设备使用情况信息系统和报表制度,全面提高设备使用率,确保到2017年底宣汉县乡镇卫生院设备使用率达92%。着力开展全民预防保健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完善以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监测为主要数据的电子健康档案,逐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四)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
1.推进人才增量提质。组织开展“3+3”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在职专科学历教育项目、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免费培养、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三支一扶”等项目,努力为贫困地区培养引进一批人才,促进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增量提质。7个县(市、区)卫技人员总量由2016年的2.23万人增加至2.54万人,增长14%;每千人口卫技人员由2016年的3.99人增加至4.55人、执业(助理)医师由1.48人增加至1.53人、注册护士由1.6人增加至1.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由2016年的1.04人增加至1.1人。7个县(市、区)卫技人员高级职称人数较2016年增长1%、中级职称增长3%,职业素质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开展大培训带动大提高。按照分级分类、各级负责的原则,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进修学习等为主要形式,加强贫困地区医务人员培训力度,7个县(市、区)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五年轮训一遍完成率分别达95%、90%、85%。其中,重点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宣汉县县乡两级卫技人员执业资格考前培训、初中级卫技人员职称晋升考前培训、乡村医生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3.推进青年卫生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积极推进城市医院青年医师服务基层,下沉到贫困地区工作,持续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应届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到贫困县服务的,优先纳入全省全市组织的各类人才引进项目,享受相应政策。取得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到贫困县服务的,可提前1年报考中级职称。对服务能力差、住院人数和诊疗量连续下降情况严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选派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业务副院长,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村医人数不足、能力不高问题,积极推进以聘用管理、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管理为基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人员队伍一体化管理。鼓励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空缺内,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鼓励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具备资格的在编在岗卫技人员,选派到村卫生室服务。建立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绩效考核机制。一体化改革县(市、区)数和“村医乡聘”数由2016年的50%、23%分别提高到100%、35%。(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
5.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持续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项基金提取办法。建立市、县、乡三级人才奖励基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
1.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生育持续整治,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市、县联系指导制度。市卫生计生委对重点乡(镇),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对重点村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联系指导制度。贫困县的重点乡(镇)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包村包户”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育龄群众制度。2017年,“包村包户”责任制落实率达到100%,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育龄群众联系率达到90%。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面落实村级计划生育干部报酬待遇,确保不低于村(居委会)主要领导的80%。(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通过办事采集、服务采集、共享采集等,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开展流出人口调查、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等重点调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卫生计生需求。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县、乡两级信息系统应用率分别达到90%和85%,个案信息入库率达85%,全面实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管理。关怀流动人口身心健康,编印《流动人口健康手册》向流动人口发放,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意识。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推动落实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流动人口在现居地接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推进省内区域协作,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提高流动人口信息交互、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水平,提升协作实效。(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加大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加大对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帮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率先脱贫。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奖特扶资金发放到位率100%。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工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电子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扶助关怀上门服务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进度安排
(一)“补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2017年第一季度完成。
(二)“加强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工作在2017年3月底完成135个;6月底前完成77个;9月底完成73个;10月底前完成23个,累计308个退出村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通川区人民医院在9月底前达到二级甲等验收标准;通川区妇幼保健院在9月底前达到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验收标准。
(四)其他各项工作2017年全年持续开展,12月底前,2017年计划“摘帽县”、退出村和脱贫人口健康扶贫考核指标达到目标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健康扶贫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投入主体,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统筹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坚持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各相关部门协同抓落实的健康扶贫工作管理制度,加大统筹、资源整合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大支持力度,财政保障到位。在确定卫生计生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贫困村发展与扶贫攻坚的特殊情况,2017年努力将普遍支持的政策和项目向通川区、308个计划退出村和152157人计划脱贫人口重点倾斜;先行先试的政策和项目在贫困村先行试点,予以优先安排;结合贫困村卫生计生工作实际需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医疗卫生计生扶贫项目予以特殊支持。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各项专项资金,将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村卫生室建设、解决贫困人口县内住院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等几项重点工作的经费保证到位。
(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长效管理。结合各县(市、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扶贫工作实际,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以资金为基础、以项目为手段、以人才为根本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医疗卫生计生扶贫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把医疗卫生计生扶贫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要建立月报制度,每月定期通报医疗卫生计生扶贫进度,分析解决医疗卫生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性和分年度任务的完成。
(四)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政策落实。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严格问责。严格落实考评措施,在月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季通报约谈、年表扬和处理一批等制度,并采取日常暗访、蹲点督导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督促和倒逼贫困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做好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