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5-05-04 00:00:00

达州市卫生计生委

3.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行政审批事项  窗口直接受理办理)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二条。

二、申请条件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一)办理首次执业注册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同底照片三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8.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上面第17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表和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三)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除提交上面第17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在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办理变更执业注册事项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查看是否具有相应执业范围);

5.拟执业机构聘用证明;

6.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考核合格证明;

86个月内的体检合格证明(取得健康体检科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还应提交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同一类别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市卫生计生委指定的业务培训考核机构出具的专业培训或业务进修满(或累计满)两年以上的相关结业证明;

10.公立医疗机构变出的还应提供调动、辞职、解聘等相关人事变动证明;

11.变更通知单(变入的提供);

12.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备齐资料到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提出申请;

(二)受理: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并出具《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齐的材料,出具《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三)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及告知权利。

(四)办结:制作许可(证)或不予许可批文,同时通知申请人取件。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

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0818-2521032523260

投诉电话: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18-2522851

达州市卫生计生委:0818-2106061

网址:http//www.dzsz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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