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选配城市医疗技术人员支援边远中心卫生院的建议》(第197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控费方面
(一)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政策依据。近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65号)《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试行)》(达市医保发〔2020〕13号)(以下简称《达州市总控办法》)等文件对总额控制作出规定,目的在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控制医院不合理费用,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基金使用质效。
(二)我市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达州市总控办法》是借鉴南充等市医保付费总控办法成熟经验,经多次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汇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全市统一的政策。《达州市总控办法》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年度中间适当调整,或在年终清算方案中予以考虑:1.发生重大政策调整、影响范围较大的突发事件、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大幅变动等;2.定点医疗机构场地规模、服务能力增减等;3.定点医疗机构被暂停或终止服务协议;4.其他需调整总额控制指标的特殊情况”。《达州市总控办法》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基数根据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预算收入测算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未纳入总控范围。
(三)制约基层医疗机构总控额偏低的原因。一是全市医保基金收入增幅较小,而医保基金支出增幅增长较快,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相对较低,设施设备不齐全,服务能力不足,患者普遍选择到县级以上医院就医,等级越高的医院占用医保基金总额较大。三是市外就医逐年增加,占用医保基金逐年增大;四是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把门诊病人收入住院病人的现象。
二、关于选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方面
2018—2021年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意见》(川卫发〔2017〕172号)精神,在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派940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163人、2019年214人、2020年251人、2021年312人)到县、乡开展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支援人员坚持以培育本土人才为重点,通过学术讨论、知识讲座、线上指导、现场教学等“师带徒”形式,多维度开展“传帮带”工作,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上级支援人员带教,认真学习新技术,开展新项目,切实增强了医疗技术创新能力,打造了一支愿意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试点改革,整合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增加基层技术力量,力争“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有力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卫生院“门可罗雀”的现象。
二是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文件要求,把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经历作为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切实增强医疗卫生人才下基层“传帮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精准对接边远地区群众健康和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求,通过专家临床带教、教学查房、手术示范、专项培训等方式提升边远地区医疗卫生单位学科建设、医疗技术、护理技能、管理水平等各方面综合能力,切实解决人才量少质弱问题。同时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为民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