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5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2-01-29 17:08:55

市委政法委:

现将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建议第057号《关于对精神病人实施免费治疗的建议》有关情况协办答复如下。

一、精神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常态化

(一)政策保障。202012月,我市出台了《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 年)》,明确了市政法委、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各部门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中的分工任务,成立了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大众宣传。一是重大节日健康宣传。每年“4.2自闭症日”“9.10预防自杀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日,市、县、乡(镇)三级组织开展义诊、免费心理咨询、线上知识科普等形式多样的精神卫生宣传活动。二是日常健康教育。每月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深入到各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活动。三是发放宣传资料。据不完全统计,各级精神卫生机构印制精神疾病防治宣传折页、知识读本等30000余册,发放宣传折页10万余份,广泛普及“精神障碍可防可治”的知识与理念,营造接纳、理解和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

(三)家属护理教育。我市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万余人,居家患者2万余人,对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精神科医生、精防人员每季度入户进行随访一次,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二、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逐年提升

(一)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逐年增加。20213月,全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摸底调查数据显示,我市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242人,较2019年增加37人,其中高级职称精神科医师42人;精神科护士920人,较2019年增加91人,心理治疗师34人,心理咨询师55人。

(二)引进高学历专业人才。通过“达州英才计划”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心理学、精神医学相关专业人才,2名专业硕士生进入市精神卫生中心执业。

(三)加强转岗培训。近几年,我市每年选派医师参加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2015年至今,已有32名医师参加了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并结业。

三、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政策得到落实

(一)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纳入二类门诊特殊疾病范畴。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942)规定,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纳入二类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治疗疾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比例支付。

(二)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医疗救助与残联救助。特困人员、低保等贫困患者按照级别不同给予全额救助、70%50%报销。根据《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达州市市级精神病患者门诊服药与住院救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达市残联〔201913号),对医保、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的部分,贫困患者可以申请残联救助,门诊救助每人年每人不高于800元,住院救助每年每人最高4000元。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528


(联系人:疾控科 杨兵,联系电话:08182124732 182829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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