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22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2-11-09 10:50:47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委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建议》(第22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准确把握达州市人口发展大趋势和老龄化规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达州市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市政府出台了《达州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21—2025年)》,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相继出台《达州市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年)》《2020年达州市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和照护服务实施方案》《达州市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达州市智慧助老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快解决老年人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等系列文件。2022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达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达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达州市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目前,全市有医养结合机构23个,床位5810张,117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18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全市共有各类托育机构676家,其中专门托育机构12家,其他为托幼一体机构,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1.3个。

一、关于“全面加强医养托育政策资金投入”的建议

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经费219.51万元,为辖区内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省级财政补助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经费500万元,支持通川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20224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达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足额保障托育服务发展所需资金。20226月,市政府印发《达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养老发展资金每年2000万元、托育发展资金每年1000万元的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项用于一老一小事业发展,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新建(改扩建)托育项目42个,总投资5.658亿元,新增托位数6860个。经多次与市发改委、东部经开区会商,拟将达州市老年医院项目建设与东部经开区亭子医院项目合并实施,目前已完成该项目选址和可研报告,正在进行设计、地勘等相关工作。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医养事业财政补贴制度,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方式支持医养事业发展,完善细化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政策,对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在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定点医疗等政策上予以倾斜。二是盘活医养资源。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与养老院毗邻发展模式,提高医疗养老资源服务效率。鼓励对闲置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建设医养结合机构。落实医养结合机构用地指标,加快推进新建一批医养结合机构。三是推进供给侧改革。着力寻求服务的有效形式和渠道,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服务资源在社区和居家层面深度融合,按需求提供服务,优先解决需求最迫切的失能、半失能和高龄老年群体的养老,统筹兼顾大多数居家老年人。目前已为1.8万余名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健康服务。

二、关于“统筹推进医养托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加快人才培养。依托本市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和护理、康复等专业,形成一体化培养机制,使医养服务向专业化发展。二是加强专业培训。将老年医学、护理人才纳入全市卫生人员培训计划,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医养结合学历教育;积极引导养老机构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取得养老护理员合格证书的待遇。三是规范人才管理。构建养老领域专职医护人员的系统化教育培训、薪酬管理和晋升体系。引导专业学生到医养结合机构就业,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鼓励医疗机构内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志愿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四是建立托育志愿服务队伍。加大托育志愿服务骨干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托育志愿服务集体与个人。鼓励具有专业经验的退休教师及医生发挥积极作用,依法组建婴幼儿照护志愿服务队,对社区内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志愿服务。

三、关于“全力激发医养托育跨越发展活力”的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医养合作机制。2020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专门提出了全域推进医养结合,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明确要求。目前全市已建成23家医养结合型机构,养老机构普遍与邻近的医疗机构签约,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健康、护理和日常生活照料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协作关系,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以及医疗巡诊、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养生保健、康复指导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病有所医、及时救治。二是建立健全托育制度体系。根据人口空间聚集态势,在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标准,包括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标准和资金保障渠道,切实做好基本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三是加力实施老年人照顾优待服务项目。按照《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实施老年人就医费用减免、免费乘坐公交车、免旅游景区门票等优待政策。2021年全市为老年人提供就医优惠118.56万人次750万元,《达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中,已将老年人就医实际优惠金额的50%同级财政局予以补贴;乘坐公交车优待老年人2809.8万人次,财政补贴资金4214.7万元;全市景区优待老年人17.2万人次647.8万元。80—89岁、90—99岁、10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60元、120元、600元,为100岁以上老人每人赠送百岁老人牌匾、发放敬老金和家庭奖励金各2000元。

四、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兴办养老机构”的建议

一是大力支持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健全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实现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100%。同时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对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增加老年护理服务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服务。通过增加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设置数量,满足老年医疗服务需求。联合发改、财政、医保等部门,探索建立有利于老年医疗服务发展的价格和支付政策机制,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商业保险等方面支持老年医疗服务。二是加快医养服务中心建设。2021年完成对通川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家医疗机构医养服务中心项目建设,2022年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计划实施2个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目前,达州已建成医养结合机构23个,设置床位5810张,有效解决1238名失能老人照护需要。力争2022年底,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60%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医院等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三是全面支持托育机构发展。全面放开托育服务市场,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探索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托育服务的主体。支持妇幼保健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设立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加普惠托育服务,认定一批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支持托育机构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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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老龄健康科  卫柏江    联系电话:21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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