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府办函〔2016〕3号
市民政局:
现将政协委员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独居老人家庭社会化服务的建议》(第508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健全城市独居老人应急体系”的问题。一是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老年法》第十三条明确: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家庭小型化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持续增长,城市独居老年人日常增多,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等应加大《老年法》宣传力度,提升赡养人的守法意识,监督赡养人的赡养义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实施“健康敲门行动”。具备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服务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家庭医生团队为提出申请的失能老年人提供“三个一”免费健康服务:开展一次上门健康管理,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及保健指导等;提供一套上门健康服务,包括提供三次康复护理服务及指导、健康风险指导、心理支持、就诊转诊建议等;开通一条健康咨询热线,由家庭医生团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联系失能老年人或其监护人,了解失能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健康服务需求,免费推送有针对性的健康信息等。经过评估,全市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约4万人。2022年为1.8万余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健康服务。2023年拟为1.6万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健康服务。三是做实老年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务实推进65岁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和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计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2022年为全市56.76万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
二、关于“发挥社区宣传教育引导”的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充分利用“敬老月”“老年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重要时点,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走访慰问、为老志愿服务等敬老助老活动;二是开展示范创建。持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全国敬老文明号、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市、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等示范创建活动;三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拍摄涉老反诈宣传片,推动解决老年人在就医等方面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突出困难,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三、培养社区志愿助老队伍。一是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探索“学历教育 职业培训 继续教育 实习实训”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四川文理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专业人才,将老年医学、护理人才纳入全市卫生人员培训计划并纳入培训范围,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医养结合学历教育,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二是发展为老志愿服务。鼓励引导基层群众性组织、依法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老年人组织和慈善服务组织等组织和个人,积极开展为老年人志愿服务。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高校学生实践内容。依托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和心理关爱服务。三是发展老年志愿服务。2022年民政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鼓励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等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落实“五社联动”机制,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倡导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理念,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等志愿服务,倡导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为失能及残疾老年人服务等形式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发挥老年大学、老年协会作用,培育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争做幸福老年人。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老龄健康科 谯明智,联系电话:0818-212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