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家庭医生签约的建议》(第00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增强家庭医生队伍力量
我市家庭医生队伍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为主体,随着近年我市医疗人才队伍的发展,更多的二、三级医院临床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正在推行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明确要求医共体牵头医院专科医师,原则上要加入成员单位家庭医生团队。目前,全市共有家庭医生团队2719个,家庭医生人数6172人,选派278名二级以上医院专业技术好、综合素质强的专科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覆盖全市205个基层医疗机构。
二、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
贯彻落实《四川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康复治疗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为残疾人个性化康复需求提供康复训练和康复护理等基本康复服务,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与医保、财政、市场监管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家庭医生团队为达州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用药效果监测、健康随访和送药等服务,医保基金按照30元/人/年,基本公卫资金按照10元/人/年标准支付费用。贯彻落实《四川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家庭医生团队为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等确有需求的重点人群,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和家庭病床等服务。目前,全市全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66.68%,十类重点人群签约率达87.07%。
三、规范家庭医生签约履约行为
严格落实《四川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第一版)》规定,从签约服务主体与对象、团队组建、服务内容、服务收费、服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家庭医生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或区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等方式每季度至少与签约居民联系一次,并根据签约居民基本健康情况,提供针对性健康咨询服务,引导签约居民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就医习惯。对重点签约居民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签约包服务内容开展相应频次的随访、履约服务。签约服务主体从家庭医生团队变为团队或个人,家庭医生既可以组建团队提供签约服务,也可以个人作为主体提供签约服务。签约周期将更加灵活,协议服务期从此前固定的1年期调整为1年、2年或3年。
四、完善家庭医生激励机制
人社部、财政部和国家卫计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原则上应当将扣除签约服务工作成本后,主要用于激励家庭医生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家庭医生津贴,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予以倾斜。各级基层医疗机构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开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分配,体现多劳多得。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达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基层妇幼科 贾佳佳 30914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