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大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区域性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议》(第11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全市托育服务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3月底,全市共有各类托育机构272家(含具备托育服务的幼儿园223家),其中公办托育机构30家,民办托育机构242家,共设置托位18421个,千人口托位数3.43个,托位实际使用率38.8%,0~3岁婴幼儿实际入托率5.4%;托育从业人员1703人(持证人员1183人)。
二、全市托育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托育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将其纳入我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20〕62号)、《达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达市府办发〔2022〕19号)等文件。各县(市、区)按照每年1000万元的标准将托育发展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项用于“一老一小”事业发展。托育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托育设施(机构)的电、水、气和有线电视,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由市级财政按照3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参照幼儿园补贴标准,由同级财政按实际托位数予以补贴普惠性托育机构。
(二)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多渠道争取托育机构建设资金,积极开展普惠托育专项行动。2021年,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政策支持的承诺函》,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新建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普惠托位100个,已于2022年春季招生。2022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达川区妇幼保健院分别建设150个普惠托位;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150万,县级配套资金150万,建设普惠托位300个,已全面投入使用。2023年,争取省级补助资金4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50万元,建设普惠性托位900个,已全面投入使用。2024年,争取省级补助资金42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25万元,建设普惠性托位850个,预计9月全面投入使用。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市教育局依托全市职业院校教育资源,引导学校科学合理设置幼儿保育、学前教育等专业,根据幼儿园、托育机构需求,培养幼教、托育人才。其中: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学生819人;达州市职业高级中学、万源市职业高级中学等8所中职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培养学生5873人中职幼儿保育专业。通过“3 2”“订单式”培养等系列校企合作方式进行人才培养,有效疏通就业出口、拉动生源进口,打造保育专业骨干群建设,促进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为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与科学决策能力提供人才支持,我委自2023年开始,每年举办托育机构培训班,为全市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发放培训合格证。截至目前,全市托育从业人员1703人,持证人员1183人,持证率达到70%。
(四)加强托育服务行业监管。按照《四川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要求,严格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备案流程,目前全市已有81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立了联合检查、督导和信息互通等联动工作机制,对全市已备案的托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托幼(育)机构卫生自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托育机构每月线上完成一次卫生自查,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各托育机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动态抽查巡检。
(五)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纳入全市第三批“微改革 f 微创新”项目,在全市遴选22家公办幼儿园实行微改革,切实解决因教育部门主管学前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主管托育服务导致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难、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欠规范、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等难题,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招收2—3岁的幼儿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目前,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已走访调研所有涉及微改革幼儿园,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一园一策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逐步建立普惠托育服务网络。强化政府主导、社会主体共建共享意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项目倾斜,加大地方政府资金、项目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加快推动各县(市、区)建设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常态化为家长、托育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育儿宣传和专业指导。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舆论导向,重视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托育宣传月”、开学季等关键时期,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宣讲活动、播放宣传片等,使育儿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等,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托育服务的共识,营造托育事业共建共享良好生态。
(三)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加强托育机构备案过程中重要环节和要件批办的协调协同,优化登记备案环境,提高托育机构备案率。加强托育机构动态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托育机构的场地、人员、活动等相关信息,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前提准备。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人口家庭科杨啸云 0818-3091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