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9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4-09-30 15:20:24

 

尊敬的人大代表

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反映托育服务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期盼建议》(第59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托育服务政策和科学育儿理念宣传”的答复

扩大托育服务知晓度,倡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社区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家庭托育点,推动形成5分钟、10分钟托育服务圈,逐步满足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用真实有效的托育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我委充分利用“托育宣传月”开展宣传活动,将每年6~7月定为托育宣传月,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宣讲活动、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册等形式,使育儿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等,营造托育事业共建共享良好生态。2023年,发放宣传册3万余份,服务群众1.8万人次;2024年,全市以放心托育方便可及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达州市支持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八条措施》等文件精神,以及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支持托育服务发展。

二、关于“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的答复

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纳入全市第三批“微改革 f 微创新”项目在全市遴选22家公办幼儿园实行微改革,切实解决因教育部门主管学前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主管托育服务导致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难、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欠规范、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等难题,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招收23岁的幼儿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三、关于“建立托育服务产教联盟”的答复

市教育局依托全市职业院校教育资源,引导学校科学合理设置幼儿保育、学前教育等专业,根据幼儿园、托育机构需求,培养幼教、托育人才。其中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学生819;达州市职业高级中学、万源市职业高级中学等8所中职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培养学生5873人中职幼儿保育专业通过“3 2”“订单式”培养等系列校企合作方式进行人才培养,有效疏通就业出口、拉动生源进口,打造保育专业骨干群建设,促进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四、关于“加强托育机构备案强制性”的答复

按照《四川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要求,我委联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于20244月在全市开展托幼(育)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并于20246月对全市托育机构进行全覆盖摸底调查,目前全市已有81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立联合检查、督导和信息互通等联动工作机制,对全市已备案的托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托幼(育)机构卫生自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托育机构每月线上完成一次卫生自查,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各托育机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动态抽查巡检。

五、关于“落实水电气等有关优惠政策”的答复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2062号)、《达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达市府办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每年1000万元的标准将托育发展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项用于一老一小事业发展。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托育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托育设施(机构)的电、水、气和有线电视,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由市级财政按照3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最后,再次感谢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9

(联系人:人口家庭科杨啸云 0818-309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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