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现场行政检查频次情况统计表

发布日期: 2025-01-03 17:28:28

2024年度现场行政检查频次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制表日期:2025年1月3日

序号

检查计划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检查

频次

检查

时间

备注

1

旅馆业抽查

从全市旅馆业随机抽取4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第二款

一年

一次

第三季度检查

专项

检查

2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通川区主城区(支队管辖)公共场所1002家按100%比例随机抽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第二款

一年

一次

全年

日常

检查

3

公共场所随机监督

从全市公共场所随机抽取74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第二款

一年

一次

第二至第四季度

专项

检查

4

对学校监督检查

通川区主城区(支队管辖)37家学校按100%抽取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第四条

一年

一次

第二季度检查19家,第三季度检查18

日常

检查

5

对托幼机构监督检查

通川区主城区(支队管辖)80家托幼机构按100%抽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条第二款、《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三款

一年

一次

第二季度检查45家,第三季度检查35

日常

检查

6

集中式供水监督检查

通川区主城区(支队管辖)5个集中式供水厂按100%抽取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二款

一年

一次

第一季度检查5家,第四季度检查5

日常

检查

7

二次供水监督检查

通川区主城区(支队管辖)18家二次供水单位按100%抽取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二款

一年

一次

第二季度检查10家,第四季度检查8

日常

检查

8

现制现售水监督检查

通川区主城区(支队管辖)5家现制现售水单位按100%抽取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二款

一年

一次

第二季度检查5家,第四季度检查5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9

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通川区主城区(支队管辖)3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按100%抽取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二款

一年

一次

第三季度检查3

日常

检查

10

传染病防治

从全市医疗机构随机抽取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

一年

一次

第一季度检查5家,第二季度检查9家,第三季度检查7家,

日常

检查

11

医疗卫生

从全市医疗机构随机抽取24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一年

一次

第一季度检查3家,第二季度检查12家,第三季度检查9

日常

检查

12

消毒产品生产

市级2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按100%抽取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一年

一次

第三季度检查2

日常检查

13

医疗废物处置

全市2家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按100%抽取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一年

一次

第三季度检查2

日常

检查

14

临床用血

从全市医疗机构随机抽取5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一年

一次

第三季度检查5

专项

检查

15

消毒产品经营

从市本级连锁药店随机抽取3

《消毒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一年

一次

第二季度检查3

日常

检查

16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数的用人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从高新区63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数的用人单位名录库中按60%比例随机抽取3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

第九条

一年

一次

第一季度检查1家;第二季度检查 12家;第三季度检查20 家。第四季度日常监督检查5家。

日常

检查

17

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

从市级注册的58家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单位名录中按60%比例随机抽取35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三条

一年

一次

第一季度检查3家;第二季度检查11家;第三季度检查18家;第四季度检查3家。

日常

检查

18

母婴保健机构日常监督检查

55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名录库中按10%比例随机抽取6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条

一年

一次

第二季度检查3家,第三季度检查3

日常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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