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注销登记公告
达市卫公〔2025〕2号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宣汉博济口腔医院”的注销申请。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1.申请注销医疗机构名称:宣汉博济口腔医院
2.医疗机构类别:口腔医院
3.单位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130号
4.机构登记号:PDY10087-351170017A5112
5.申请注销理由:其他原因
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 7月17日至2025年 7月23 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818-2523103
公示期满无异议,即注销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注销之日起,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宣布作废,该医疗机构不得再从事任何诊疗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