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大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婴幼儿托育工作的建议》(第53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全市托育服务基本情况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托育服务需求为目标,着力构建与出生人口、托育需求、城乡特点相适应的多元化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有托育机构337家,其中公办托育机构60家,民办托育机构276家,托位23224个,每千人口托位数从2020年的1.3个提升到4.36个,已备案机构128家,备案率在全省排名第四位。
二、主要做法
(一)绘好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将其纳入我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20〕62号)《达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达市府办发〔2022〕19号)和《达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达市府发〔2022〕26号),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达州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及15分钟生活圈专项规划,统筹优化整体布局,明确提出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和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二)筑牢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桩”。印发《达州市支持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八条措施》,明确提出托育机构运营相关补助政策,从2024年起“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备案核定托位数给予每个托位300元/月的补助”“托育机构用电、用气、用水执行居民生活价格优惠”等优惠措施。加强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的紧密合作,在全省率先开展为托育机构派遣卫生保健指导员,提供婴幼儿卫生保健、疾病预防、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安全、营养膳食等指导服务。会同市规编中心召开托幼设施布局对接会,统筹布局全市托育服务设施,计划在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1所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协同市教育局筹建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多行业、多领域遴选专家,为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与科学决策能力提供人才支持。
(三)织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民生网”。连续4年将托育服务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推动,争取中央资金6030万元、省级资金1215万元,新增普惠托位4150个。累积为9019名3岁以下婴幼儿减免入托体检费72.15万元。建立以省托育协会达州工作部和卫健、教育、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为一体的托育行业综合监管平台,定期对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的机构开展卫生备案监督和消防等安全检查,全面保障婴幼儿健康和安全,2025年上半年共监督检查托育机构94家,下达指导性意见书79家,指令性意见书15家。
(四)跑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速度”。实施“医育结合”服务,依托市本级、达川、渠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以“养育”为主体、“医疗”为护航、“教育”为载体的服务模式,提供托育机构咨询、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婴幼儿早期发展研究等服务。实施“托幼一体化”服务,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纳入“微创新.微改革”项目,构建“党委政府主推 行业部门指导、监管 公立幼儿园具体实施”机制,遴选23所公立幼儿园增加办托班资质,实现幼教、托育两个执照“双证”融合,给予每个通过验收幼儿园8万元一次性补助。实施“嵌入式社区托育”服务,为解决托育机构成本高、生源不稳定、家长送托不方便等问题,主动联系市委社工部、市规编中心,在通川新锦、江湾城等小区采取公建共营的方式,开展“小而美”社区托育服务形式,满足家庭临时、计时的托育需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试点,健全托育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医育结合”“托幼一体化发展”“社区嵌入托育”试点工作,开展支持和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参与幼儿托育服务试点工作,通过试点逐步完善托育模式单一、托育服务质量不高、托育服务价格体系等,为全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推广经验。
(二)加强人才培育,提升行业服务水准。支持达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托育服务管理专业,充分利用院校、医院、幼儿园、综合托育服务中心等力量,常态化推进婴幼儿养育照护教材研究、服务指导和托育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三)汇集多方力量,提高协作参与效率。构建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快建立审批、发证、监管、评估、惩处退出等一系列备案管理制度,多部门联合对托育机构卫生、设备、食品、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执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0日
(联系人:家庭发展科 贾佳佳0818-3091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