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大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我市公立医院对残疾人就医免收门诊挂号费规定的建议》(第12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残疾人健康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卫生健康部门作为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成员单位,按照《残疾人保障法》要求,目前除日常保障残疾人就医工作外,积极开展孕前和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残疾预防工作。现我委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2024年共筛查遗传代谢疾病22407例,筛查率99.45%;新生儿听力筛查22245例,筛查率98.73%。全年共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29例,确诊先天性心脏病210例,并对确诊儿童及时追踪随访。
二、医疗机构目前免收挂号费的人群
一是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就医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等。
二是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支持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2024年6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进行孕期健康检查的孕妇,携带《母子健康手册》、身份证,在本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孕期健康检查,免除产科普通门诊挂号诊疗费。
三是根据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达州市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获奖者“三免两减”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持有“健康达州博爱卡”的个人,在达州市指定的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不含专家门诊、特需门诊等)。
三、我市残疾人挂号费收取工作现状
2015年4月13日达州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通过了《达州市残疾人救助保障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令〔2015〕68号),明确要求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户籍在达州市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患者免收挂号费。全市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按照要求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免收挂号费。
2020年6月10日该文件失效后,残疾人免收挂号费暂无政策性要求。部分非营利医疗机构仍自发将该政策列为本机构便民措施,继续执行免收政策,例如市中心医院、达州元达联合医院等。
下一步我委将一如既往的不折不扣落实国、省、市各项残疾人保障政策,在残疾预防、残疾人就医等方面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同其他部门一起做好我市残疾人救助保障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联系人:医政科杨金丹 联系电话:0818-309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