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来信情况

姓名: *** 来信时间: 1725235600
标题: 急救事故
内容: 事情经过: 在 2024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42 左右,我拨打120急救中心,达州市接的电话,转接的大竹县医院,我在达州市大竹县庙坝镇,拨打 120 说明了我母亲的状况,先是抽搐,然后是吐泡沫,他说他只能派达州市大竹县医院的救护车下来,而我在庙坝镇,车程大概需要 30 分钟左右,我庙坝镇本地有一家卫生院,然后我问对方,他说他没办法联系庙坝的医院,导致真正救护车来临的时间至少迟了十分钟左右。 第一次急救电话当中我说明我母亲的状况,他只叫我保持我母亲平躺姿势让她吐就可以了,且告知我等他们下来可能来不及,之后挂断电话,并未教我任何急救措施且之后没有再给我打电话询问我母亲的病情,我大声呼救,寻求邻居去叫我当地的救护车来,为什么达州市联系不了我当地的医院。然后我通过邻居联系到本地的急救车过来的时间大致是十点钟左右,十点整左右到达我家楼下,在这之前我和邻居背着我妈下楼,在楼下一直按照医生说的平躺 ,我们也自己按人中,在上救护车的时候,救护担架是我们合力把它弄上去的,救护人员没有协助,且在上车以后,救助人员没有立刻上车查看情况或进行急救,动作迟疑。在抢救过程中一名男医生进行心肺复苏,女医生进行静脉注射,仅此而已,但他按压的程度我认为远远不够,他按压的很浅,且频率也不够快。 在他极不专业的急救之后,具体时间我记不得,然后没过多久达嗯,大竹县的救护车到达之后接手了。我母亲在大竹县医院的救护人员上来之后对她进行其他的医疗设备及抢救。在经过大概从 10 点到 10 点半 30 分钟的抢救之后,他们(大竹医院和庙坝医院的医生)告知我已经抢救无效,并且在抢救过程中就告诉我已经没有心跳,很有可能没有意义,只是他们仍然坚持了 30 分钟。在他们告知我抢救无效之后,庙坝卫生院的那名男医生 立刻就把死亡证明给我想让我签字,我没有签。我不认为这样的抢救

回复情况

处理部门/人: 回复时间: 1725238672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急救事故问题”已收悉,经我委医政科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群众反映:2024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42 左右,打120急救中心,转接的大竹县医院,我在庙坝镇,拨打 120 说明了我母亲的状况,先是抽搐,然后是吐泡沫,他说他只能派达州市大竹县医院的救护车,而我在庙坝镇,车程大概需要 30 分钟左右,我庙坝镇本地有一家卫生院,然后我问对方,他说他没办法联系庙坝的医院,导致救护车耽搁十分钟左右来。第一次急救电话当中我说明我母亲的状况,他只叫我保持我母亲平躺姿势未教我任何急救措施且之后没有再给我打电话询问我母亲的病情,我寻求邻居去叫当地的救护车来,为什么达州市联系不了我当地的医院。本地的急救车过来的时间大致是十点钟左右,在上救护车的时候,救护担架是我们合力把它弄上去的,救护人员没有协助,上车以后,救助人员没有立刻上车查看情况或进行急救,在抢救过程中一名男医生进行心肺复苏,女医生进行静脉注射,但他急救按压的程度我认为不专业,大竹县的救护车到达之后接手了。我母亲在大竹县医院的救护人员上来之后对她进行其他的医疗设备及抢救。在经过大概 30 分钟的抢救,医生告知我已经抢救无效,庙坝卫生院医生把死亡证明给我签字,我没有签。我不认可这样的抢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2024年8月31日9时43分33秒,达州市120指挥中心调度员接到您急救电话,您反映患者抽搐、口吐白沫寻求指导,调度员嘱咐您将患者头偏向一侧,防止气道堵塞,抽搐时禁止按压肢体,随后立即联系大竹县人民医院出诊同时联系就近大竹县第四人民医院(原大竹县庙坝中心医院)出诊。9时45分45秒,调度员联系大竹县第四人民医院未接通(附件1),9时46分6秒,调度员回拨告知您竹县第四人民医院暂未联系上,大竹县人民医院已出诊。9时46分10秒,大竹县第四人民医院回拨(附件2),调度员告知其病人相关信息后,要求其立即出诊。随后调度员告知您医院出诊情况。 2024年9时58分,大竹县第四人民医院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现场查体:您母亲呼吸、心跳已停止、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颈动脉波动未扪及、各种刺激无反应,生命体征未测及,抢救至10时16分患者仍无法测及生命体征。10时18分,大竹县人民医院到达现场,共同参与心脏复苏抢救。10时30分,您母亲呼吸心跳停止、血压仍测不出、瞳孔散大固定、心电图呈一直线,医生告知您停止抢救,宣布患者临床死亡。 三、处理结果 关于您反映的“市120指挥中心不能联系当地医院且未告知您急救措施”的问题,经核查,市120指挥中心已联系当地医院,并告知您出诊情况,同时也已告知您急救措施,故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您反映的“急救人员不专业”的问题,2024年9月2日。我委已责成大竹县卫生健康局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同时,在处理过程中,我们也会持续关注进展,确保整个处理过程公正、透明、高效。 2024年9月6日,我委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达州市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与理解!如您对此还有疑问,可致电我委进行咨询。(经办人:何东 经办科室: 医政科 电话:0818-309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