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自2021年11月22日起,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投标领域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2022年2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坚决以严的态度、实的举措、快的行动抓实各项整改工作。
(一)层层压实责任。市卫生健康委党组自觉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层层压实牵头、分管、负责同志责任,实现责任到人、措施到人、板子到人,确保整改工作不偏方向、不打折扣。
(二)细化整改措施。委党组全面梳理巡察组反馈意见,对标五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逐一研判,细化提出33项整改措施,制定并下发《中共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每项整改措施都由1位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确定了具体的牵头科室、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做到巡察反馈意见无遗漏、全覆盖。
(三)坚持以上率下。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现场会5次,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坚决以痛定思痛的决心、立说立行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委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查摆问题23个,制定整改措施23条,下沉一线督导调研相关工作19次。在2月24日邵革军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中,专门点到“市卫生健康委2018—2021年期间,检查发现5个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涉及工程维修、物业管理服务、汽车保险等16个项目,应纳入而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共计311.79万元”后,委党组书记、主任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务必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整改工作务必见人见事。在3月3日的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委党组书记、主任提出市卫生健康委要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以案促改,持续深化管理明规矩、建章立制促规范,坚决堵塞制度漏洞、避免问题再次发生。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巩固扩大巡察成果。在3月16日的党组会上,委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精心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强化责任担当,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集中精力、带头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3月30日,委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召开学习会,学习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等8个文件。4月18日,委党组书记、主任在达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施工现场就山洪排水工程如何建设(涉及新增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招标方式)进行调研。4月19日,委党组书记、主任前往达州市方舱医院(莲湖院区)现场指导医用设施设备配置及采购工作。5月18日,在委党组会上,听取了《关于对督促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审定了《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达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二、聚焦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对照五大方面16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并正在整改1个问题,建立制度6个。
(一)已整改问题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招投标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意识不强。一是未传达学习。2018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招投标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市中心医院、市中心血站、市妇女儿童医院等部分直属单位也存在类似问题。二是学习流于形式。2020年2月13日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党支部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仅记录标题,无具体学习内容。2021年9月14日市疾控中心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仅有标题、无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完善制定了《中共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达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委直属单位、委机关各科室政府采购制度和行为。3月30日,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等8个文件,并要求直属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了理论知识学习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建立健全了党组会、党委(支部)会、行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长效机制。对相关部门印(转)发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招投标等领域的文件资料,按照科室和分管、主要领导的签批意见,提前拟订学习提纲和贯彻意见,经分管、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党组会、党委(支部)会、行政办公会或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并在会后3—5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执行存档。三是委直属单位特别是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进一步加强了对参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召开委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如:2019年度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的达州中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电脑打印机、网络安全数据系统等5个采购项目共计1503.39万元未上党组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卫生健康委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2022年以来,已2次将应纳入党组会研究的委机关采购事项、1次委直属单位采购事项应纳入党组会研究全部纳入了党组会研究。二是严格履行“业主”职责,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3)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2018年至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5个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涉及维修工程、复印纸、物业管理服务、汽车保险等16个项目,应纳入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共计311.79万元。其中达州市中心医院5项191.85万元,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5项70.81万元,达州市中心血站1项26.89万元,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3项18.3万元,达州市120指挥中心2项3.9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中心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心血站、市妇女儿童医院、市120指挥中心对项目应纳入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情况作出了书面说明。经核实,16个项目中,违反《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应纳入采购而未纳入采购的项目有11个,共计金额239.06万元。其中:市中心医院4个项目,涉及复印纸采购160.35万元;市妇女儿童医院2个项目,涉及复印纸采购7.90万元;市中西医结合医院5个项目,涉及复印纸采购64.1万元,汽车保险6.71万元,共计70.81万元。未违反《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应纳入采购而未纳入采购的项目有5个,共计金额72.73万元。其中:市中心血站1个,涉及物业管理服务采购26.89万元;市120指挥中心2个,涉及交换模块、网线、硬盘等采购3.94万元;市妇女儿童医院1个,涉及维修工程10.40万元;市中心医院1个,涉及集中修缮改造工程31.5万元。出现此类问题,其一是委直属单位采购业务不精,对招投标相关制度学习不到位,致使应纳入集采而未纳入集采;其二是委直属单位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经过巡察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市中心医院对招标办人员罗云、周劲淞、花拓、唐灿、付豪,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相关工作人员谢志翔、朱智勇、郭江平、周彦龙、廖德峰,市妇女儿童医院对分管招标工作副院长彭圣、工作人员陈安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4月6日组织委机关业务科室学习了《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达市财采管〔2020〕107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38号),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政府采购的标准、限额、程序等规定。三是制定了《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采购管理监督。
2.相关责任主体在招投标工作中履职尽责方面
重大项目监督不到位。市卫生健康委对重大项目建设督促不够、监督指导较少。达州市中心医院扩建地下停车场及业务综合楼配套用房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责任心不强,现场会议记录敷衍了事、内容简单,部分记录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且2021年9月11日、9月22日监理方先后两次通报“钢筋间距和搭接长度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问题,而未见项目业主单位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二住院大楼施工项目建设,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抽查医院基建办会议记录,无研究讨论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大部分会议记录无内容,个别会议记录涉嫌编造,如:2021年12月13日15时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召开的“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二住院大楼项目人防工程交底及图纸会审会”,无出席会议人员、记录人,会议内容一片空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以来,我委先后33次前往项目建设现场或召开协调会对项目进行督导。二是5月17日、3月18日,市中心医院对项目办主任张晓平、副主任陈国辉和工作人员万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招标采购科负责人黎亮、工作人员刘玥,后勤保障科周彦龙和项目办负责人郭江平就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谈话教育,并分别在党委会上就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教育警醒,规范了从业行为。三是5月17日,组织委直属单位开展《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达市委办〔2022〕11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规〔2022〕1号)等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增强了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制定了《达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医院、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同志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党员领导干部在招投标工作中作风建设、廉洁从业方面
(1)需求论证漏项。2021年6月,市中心医院委托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5台价值132.5万元《中档电动综合手术床项目》,需求论证报告中无专家论证意见、论证结果确认无项目负责人签字及业主单位盖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中心医院就相关问题发生作出了书面说明。主要是因代理机构工作不严谨,医院工作人员工作不尽心。该院已将结果确认表中的漏项部分进行了补签,并责令招标办工作人员付豪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复核专家论证的需求论证报告,落实主体责任,以免漏项缺项。同时,3月3日,组织招标办学习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并责令代理机构进行整改。二是3月30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委直属单位、委机关业务科室学习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等8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采购需求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了采购需求管理行为。三是制定了《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通过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明确了采购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委直属单位采购行为。
(2)比选公告审核不严。2019年12月17日,市中心医院在川报网上发布的《住院部改扩建二期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中“代理招标估算金额149854.81万元,计划工期为19345日历天”,项目工期折算约53年,明显不符合实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7日,市中心医院约谈了项目办主任张晓平和工作人员段雯,并责成项目办作出书面检讨。该问题充分暴露出工程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和工作不仔细、相关领导审核把关不严,该院要求项目办在今后工作中要以此为戒,时刻敲响警钟,严格要求,端正态度,形成严谨的工作作风。二是3月30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委机关业务科室学习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能力水平,规范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三是制定了《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采购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委直属单位的采购行为。
(3)评标委员会履责不到位。一是履职缺位。2020年4月市卫生健康委采购《健康一体机项目》,中标公司为四川久信堂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97.831万元。综合得分第一名四川久信堂科技有限公司(1397.831万元)投标报价高于第二名成都欢康科技有限公司(1093.636万元)304.195万元,按照评标报告第九条要求“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本次采购中标商为最高报价,但评标委员会未出具特别说明。二是评分不严谨。2019年12月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358.88万元《一体化产房医疗设备项目》,2020年1月四川宜达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评标专家共5人,其中4人未对三家公司报价打分,1人未对技术指标打分,1人未对扣分情况进行说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卫生健康委采购《健康一体机项目》采购中标商为最高报价,但评标委员会未出具特别说明问题。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4月29日,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公司为四川久信堂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3978310元,后续补充合同510290元,采购进度100%。根据评标报告第九条要求: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以特别说明。本次采购中标商为最高报价,但评标委员会未出具特别说明。因本次公开招标的整个评标活动由代理机构具体实施,市卫生健康委作为监督机构通过视频画面方式监督了该项目的评标过程,对评标委员会未出具特别说明原因不详。为此,市卫生健康委在下一步政府采购中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关注市财政局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和社会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严格选取采购代理机构。二是2022年5月17日市卫生健康委向市财政局致函建议加强对招标机构评标专家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三是市妇女儿童医院针对代理机构业务不精、评分不严谨的问题,已终止同代理机构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该院下一步将加强对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强化业务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监督人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4)未按规定计算监理、设计费用。一是2021年3月2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二住院大楼项目监理单位,监理费419.04万元。计算监理费用时,计算基数为55025.31万元,未按照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二住院大楼项目预算控制价的通知》(达市财政预审〔2020〕419号)中的建安费35443.67万元计算。二是2019年市中心血站通过邀标方式与四川锦都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费用8.5万元,占工程造价128.62万元的6.6%,超过工程造价4.2%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管理的通知(试行)》(达市财政〔2019〕38号)精神,与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监理费由原合同的419.04万元下降至290.316万元;市中心血站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管理的通知(试行)》(达市财政〔2019〕38号)中规定“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不低于30%”重新核实计算了设计费。市中心血站园林绿化设计费按标准计算应为6.93万元,前期支付了8.5万元,应追回1.57万元,现追回四川锦都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5万元,职工惩罚款0.07万元,并均已入账(因四川锦都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退款时不愿承担退回1.5万元的发票税费,市中心血站处罚工作人员0.07万元,保证了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责令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心血站分别就以上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同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项目办负责人郭江平、市中心血站对相关业务人员王凤君、杨建、刘宏、郝红莲、刘莉、李永新和胡梅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组织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单位和委机关科室人员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委直属单位、委机关采购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了采购项目执行的专业能力。
(5)合同签订不规范。一是未按要求签订合同。2021年5月市中心医院采购《食堂食材项目》《食堂预包装食品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1650万元、792万元。2021年9月四川久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民泽餐饮有限公司分别以预算金额下浮比例3%、3.7%中标,中标通知书中约定“30天内签订合同”,截止11月22日巡察进驻时,仍未签订合同。二是合同签订逾期。2021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超高端多排螺旋CT扫描仪项目》,2021年9月10日北京中仪万诺科技有限公司以2987万元中标,中标通知书中约定“30天内签订合同”,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超期一个月。三是合同重要内容漏项。2019年市中心血站与四川锦都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8.5万元《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合同》,无日期、无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容;2019年市中心医院与四川蜀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63万元《扩建地下停车场及业务综合楼配套用房项目监理合同》,无日期、公司开户银行及账户等重要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中心医院就《食堂食材项目》《食堂预包装食品项目》采购、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超高端多排螺旋CT扫描仪项目》采购逾期签订合同作出了书面说明。市中心医院食堂中标公司不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而医院作为业主仅采取协商方式进行调解,未及时督促中标公司完成合同签订,已于2021年12月20日签订了合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CT采购草拟合同不仔细,后续重新修改合同时间过长,暴露出工作人员业务不精的问题。该院已于2021年11月完成了合同签订。二是市中心血站、市中心医院分别会同相关中标单位分别就《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合同》《扩建地下停车场及业务综合楼配套用房项目监理合同》存在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市中心医院、市中心血站均组织招标工作人员学习,并举一反三对近年来所签订的合同进行了全面自查。同时,市中心血站对分管站长唐海东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表示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把关。三是制定了《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采购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直属单位采购行为。
4.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监督反馈涉及招投标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反馈的1个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2021年3月12日,市审计局对市卫生健康委反馈了“对重大项目实施滞后督导不到位”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整改措施为:建立项目管理月通报制度并进行通报。巡察发现,市卫生健康委未严格执行月通报制度,2021年4月、6月、8月未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巡察整改,市卫生健康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价、年考核”制度,对项目建设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要求进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评价(2022年已出通报4期,季评价1期),通过印发《通报》《季度评价通报》,促使项目建设加快了建设进程。同时,市卫生健康委针对不同项目建设存在的不同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提出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会商,第一时间找到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措施并及时汇报争取领导支持。
5.招投标领域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
制度不健全。市卫生健康委“三定”规定中明确“审计与信息统计科承担委直属单位财务制度执行、项目实施、资产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监督检查职责”,但委党组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未对委直属单位招标采购领域所涉重大项目的大额资金额度进行具体明确,致使委直属单位在具体实施中无法操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委机关岗位设置方案。二是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制定了《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和《达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二)未整改到位并正在整改问题情况
相关责任主体在招投标工作中履职尽责方面
履职尽责有差距。市卫生健康委履行采购人责任不到位,对部分采购项目未认真组织验收。如:2019年3月市卫生健康委采购202.55万元《达州中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筹)中医药设施设备项目》,设施设备已于2019年9月交付,但至今一直未完成验收。2020年3月市卫生健康委采购1397.83万元《健康一体机项目》,2021年4月该项目安装结束后,作为采购方的市卫生健康委以各县(市、区)自行验收的情况作为最终验收结论,未组织技术专家到各县(市、区)逐一进行验收。
正在整改情况:一是4月6日市卫生健康委致函达州中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其作为验收主体实施验收工作。据达州中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安排,计划5月26日、5月27日组织验收,验收结论待专家评定后出具,预计最晚6月中旬可以出具正式验收报告。二是3月22日市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健康一体机项目验收的通知》,目前,通川区、达川区、开江县、渠县、万源市、宣汉县、高新区、东部经开区已验收完毕。大竹县因当地疫情原因,预计最晚6月上旬可以完成验收。三是对2018年以来的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有396个政府采购项目、665个自行采购项目,2022年下半年将进行“回头看”抽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2106076;邮寄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白塔路243号,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财科收;电子邮箱:496453782@qq.com。
中共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2年5月21日